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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解释:法律方法的优位选择 被引量: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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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44-150,共7页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最基本方法。这一方法涵盖了字面、限缩、扩张、法意、合宪、体系、语法、比较等解释方法。在文义解释方法之外,还有价值衡量、社会学解释等方法,按照法治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文义解释方法具有优先使用性。这里的...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最基本方法。这一方法涵盖了字面、限缩、扩张、法意、合宪、体系、语法、比较等解释方法。在文义解释方法之外,还有价值衡量、社会学解释等方法,按照法治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文义解释方法具有优先使用性。这里的优先不仅包含使用顺序的优位选择,而且还包括解释者应尽量减少使用文义外的其他解释方法。法治反对那种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不顾常义的添加或转义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法律解释 文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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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规则及其运用研究(中)——法律解释规则及其分类 被引量: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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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政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4期72-82,共11页
对多种法律解释规则进行分类研究是法律解释的重要任务。目前法学界关于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区分,可以作为区隔法律解释规则的依据。与形式法治相适应,有合法性解释规则、文义解释规则和体系解释规则;与实质法治相适应,有合理性解释规... 对多种法律解释规则进行分类研究是法律解释的重要任务。目前法学界关于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区分,可以作为区隔法律解释规则的依据。与形式法治相适应,有合法性解释规则、文义解释规则和体系解释规则;与实质法治相适应,有合理性解释规则、目的解释规则等。法律解释规则是在思维领域中捍卫法治,因而要求法律人在解释法律的时候,首先要使用与形式法治相适应的解释规则,只有经过严格的论证才使用与实质法治相适应的除弊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解释规则 法律方法 文义解释 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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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之“公民个人信息”的教义学阐释——以《刑事审判参考》第1009号案例为样本 被引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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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良芳 应家赟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1-78,157-158,共8页
对刑法第253条之一第2款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之犯罪对象"上述信息",应当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作出严格的文义解释。"上述信息"的内涵和外延应当与该条第1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完全相同。刑法... 对刑法第253条之一第2款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之犯罪对象"上述信息",应当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作出严格的文义解释。"上述信息"的内涵和外延应当与该条第1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完全相同。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识别性,还应当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对其范围进行合理的限缩。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具备重要价值,侵犯相关信息会对公民的法益造成重大的危害或危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非法获取 文义解释 手机定位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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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解释在法律解释方法中的优位性及其限度 被引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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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治勋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95-102,共8页
文义解释是获得绝大多数法律人认同的最具基础性的法律解释方法,但当前有关文义解释含义和范围界定的分歧正在瓦解文义解释优位性的共识。文义解释要确证其在法律解释方法序列中的优位性,其自身就必须获得确定的内涵;其优位性的合法性... 文义解释是获得绝大多数法律人认同的最具基础性的法律解释方法,但当前有关文义解释含义和范围界定的分歧正在瓦解文义解释优位性的共识。文义解释要确证其在法律解释方法序列中的优位性,其自身就必须获得确定的内涵;其优位性的合法性根基则在于法治国体制架构;而对其合理界限的规则限制,则为其实践操作确立了规范性根据。文义解释正是基于其功能优势、积极后果和合理限度而对法治国持存具有构成性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义解释 优位性 黄金规则 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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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说与侵权责任法第79条的适用——与袁中华博士商榷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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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泽勇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49-66,共18页
通过检索民事诉讼法学相关理论,考察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第78条、第79条的裁判文书,侵权责任法第79条不存在所谓的"证明责任问题",也不会因为该问题而被搁置。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理论通说的规范说,并不排斥文义解释之外的其他解... 通过检索民事诉讼法学相关理论,考察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第78条、第79条的裁判文书,侵权责任法第79条不存在所谓的"证明责任问题",也不会因为该问题而被搁置。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理论通说的规范说,并不排斥文义解释之外的其他解释方法。"请求原因、抗辩、再抗辩"的解释方法与规范说并不矛盾。侵权责任法第79条在司法适用中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功能落空,但原因不是立法存在缺陷,也不是传统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失灵,而是法官没有透过法条的文义和构造,发现正确的法条适用和证明责任分配方案。不是规范说出了问题,而是没有妥善运用规范说导致了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明责任 规范说 侵权责任法第79条 文义解释 再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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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解释的司法操作技术规则 被引量:16
6
作者 魏治勋 《政法论丛》 CSSCI 2014年第4期58-65,共8页
经过长期的法学理论阐发与司法实践尝试和检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指引和规范文义解释司法运用的操作技术规则,主要包括语法规则、语义学规则、概括性法律用语规则。通过运用一系列以明晰的规则表达的文义解释操作技术,法律文本的意义模... 经过长期的法学理论阐发与司法实践尝试和检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指引和规范文义解释司法运用的操作技术规则,主要包括语法规则、语义学规则、概括性法律用语规则。通过运用一系列以明晰的规则表达的文义解释操作技术,法律文本的意义模糊问题得以消解,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判质量,维护司法正义。文义解释规则化操作表征着,实体正义恰以形式正义为前提条件而获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义解释 司法操作 技术规则 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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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法律文本: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适格再解释 被引量:14
7
作者 刘东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295-1316,共22页
法律解释须以法律文本的文义为中心,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起点,也是终点,在各种解释方法中居于优先次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范围,限于"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 法律解释须以法律文本的文义为中心,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起点,也是终点,在各种解释方法中居于优先次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范围,限于"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适格的解释,须从"第三人"的文义解释入手,综合运用体系解释和扩张解释等解释方法,得出妥当的解释结论,必要时应认可受诈害人提起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撤销之诉 原告适格 文义解释 体系解释 扩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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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Yus对反讽的认知语用研究 被引量:12
8
作者 赵虹 《山东外语教学》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22-27,共6页
Yus的反讽观在经历提出、建立、发展和修正几个阶段后日趋成熟。本文对其加以梳理和描述,并通过反思现有研究成果的成绩与不足,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本领域的研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反讽 语境激活 最佳可及性 字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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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理论及其借鉴意义 被引量:12
9
作者 苏永生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55-62,共8页
在德国刑法理论上,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理论主要经历了费尔巴哈、李斯特和罗克辛三个发展时期,但始终未能突破李斯特所设定的"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屏障"的著名论断。在处理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时,德国刑法理论坚持的... 在德国刑法理论上,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理论主要经历了费尔巴哈、李斯特和罗克辛三个发展时期,但始终未能突破李斯特所设定的"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屏障"的著名论断。在处理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时,德国刑法理论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刑事政策必须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下运行,相应地,严格区分了刑法与刑事政策的功能及思考方式,且前者优先于后者。德国理论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德国理论建立在作为法治原则或宪法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之上,同时以阶层式犯罪成立体系为生态环境,具有地域性。因而,在我国刑法理论上只能通过塑造文义解释的权威地位和否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来建立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政策 刑法 罪刑法定 阶层式犯罪论体系 文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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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思维的体系整饬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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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11-120,共10页
以体系之名的整饬,问题意识源于不重视逻辑思维规则的使用,以致对法律、法治、法理的认识呈现出病态以及碎片化趋势,进而影响了法律意义的整全性发挥。体系整饬的主要对象包括法律思维、法治思维、法理思维;目标在于完善法治逻辑或形成... 以体系之名的整饬,问题意识源于不重视逻辑思维规则的使用,以致对法律、法治、法理的认识呈现出病态以及碎片化趋势,进而影响了法律意义的整全性发挥。体系整饬的主要对象包括法律思维、法治思维、法理思维;目标在于完善法治逻辑或形成捍卫法治的法学思维。法律思维的体系矫正,主要是为了拓展法律思维的规范依据,克服绝对文义解释的弊端。法治思维作为带有法律方法论意义属性的政治思考,系透过法之内外体系的思维约束功能,力求在“尽法达义”“穷法达理”“持法达变”中实现权力管控。法理思维的体系改造,倡导“逻辑—体系”思维范式之建构,旨在助益法理思维之完善与法理的方法论功能之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思维 体系思维 法律方法 法治逻辑 文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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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决中的词典释义 被引量:9
11
作者 陈林林 王云清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3-18,共16页
词典在司法过程中的应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司法现象。对中国法院519份涉及词典释义的判决文书进行统计分析表明:词典可以作为文义解释的一种特殊工具,但法院对词典的司法功能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现实中的词典释义并非一种权威、客观或统... 词典在司法过程中的应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司法现象。对中国法院519份涉及词典释义的判决文书进行统计分析表明:词典可以作为文义解释的一种特殊工具,但法院对词典的司法功能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现实中的词典释义并非一种权威、客观或统一的法律适用方法。由于词典及其释义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判决之际具体选择哪一本词典、哪一种释义,受制于语词的使用语境,取决于司法裁量。实践和理论两方面的分析表明:词典释义可以成为法院确定系争词语之含义的起点,但不是决定语词含义的终点或判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词典释义 文义解释 司法裁量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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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社会”界定的反思:基于信息空间理论的视角 被引量:9
12
作者 张永 《教育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21-27,共7页
关于学习型社会是什么的问题同如何理解学习型社会的问题纠缠在一起。通过梳理国内外有关学习型社会的不同界定,可以发现存在着解字式和溯源式两种理解方式。由于学习型社会概念同未来社会观念联系在一起,因此澄清学习型社会界定的线索... 关于学习型社会是什么的问题同如何理解学习型社会的问题纠缠在一起。通过梳理国内外有关学习型社会的不同界定,可以发现存在着解字式和溯源式两种理解方式。由于学习型社会概念同未来社会观念联系在一起,因此澄清学习型社会界定的线索存在于对未来社会观念的清晰把握上。博伊索特的信息空间理论为理解信息时代的知识社会提供了新的概念框架,从而为界定学习型社会概念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学习型社会的信息空间视角关注的是信息和知识的开放与自由流通,以及知识、学习、文化等的多样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习型社会 解字式理解 溯源式理解 信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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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建构中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 被引量:7
13
作者 王国龙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29-34,共6页
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而法治就是法律主治。当前我国法治社会建构初级阶段的特定时代背景要求倡导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法律解释的权威根源于法律文本自身,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表现在司法领域中,就是强调司法对法... 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而法治就是法律主治。当前我国法治社会建构初级阶段的特定时代背景要求倡导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法律解释的权威根源于法律文本自身,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表现在司法领域中,就是强调司法对法律文本含义的严格贯彻,这需要我们重视文义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遵循文义解释方法优先性的元规则。严格法治主义的这一法律解释立场需要捍卫司法克制主义,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元规则是需要我们倡导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这也是实现司法方法科学化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文本的含义 文义解释方法 司法克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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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规则及其运用研究(下)——法律解释规则运用所遇到的难题 被引量:7
14
作者 陈金钊 《政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5期78-85,共8页
由于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不完善,在制度设计上法官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这就使得限制法官任意的法律解释规则难以发挥正常的功能。学者们发现几乎每一个解释规则都有指向相反的规则,如果不符条件单独地运用某一解释规则,会出现一些对法治... 由于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不完善,在制度设计上法官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这就使得限制法官任意的法律解释规则难以发挥正常的功能。学者们发现几乎每一个解释规则都有指向相反的规则,如果不符条件单独地运用某一解释规则,会出现一些对法治来说的负面影响,甚至出现了个别的、不受解释规则约束的判决比按规则做出的判决更公正的现象。因而加强对法律解释规则的冲突研究,不仅是法律解释学研究必须克服的理论难题,也是司法实践所需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解释规则 法律方法 文义解释 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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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的边界与文义解释的限度——《民法典》语境下的方法论展开 被引量:1
15
作者 毕经纬 《云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34-44,共11页
文字作为信息的传递途径和内容,是认知的起点。法律文本依附于文字,法律规范的意义同样以文字的意义(即文义)为基础。法律适用的过程,即法律解释的过程,始于文义,一定程度上也止于文义。文义有边界,超出文字意义的限度,即超出了法律解... 文字作为信息的传递途径和内容,是认知的起点。法律文本依附于文字,法律规范的意义同样以文字的意义(即文义)为基础。法律适用的过程,即法律解释的过程,始于文义,一定程度上也止于文义。文义有边界,超出文字意义的限度,即超出了法律解释的范围,进入法的续造领域,须借助类推等方式进行法律漏洞填补。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起点,但不是全部,有其限度;即便是文义清晰时,亦应将自罗马法以来的“明白无误规则”仅认定为一项推定规则,仍需结合其他解释方法,尤其是目的解释,来探求规范的“目的”和“意义”。《民法典》解释适用语境下,以解释论为面向,应坚持文义解释的方法论价值,亦应在此基础上超越其“文本”价值本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义解释 文义 《民法典》 法律解释 法的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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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立法文义解释方法与规则论析——从法律答问到唐律疏议的立法文义解释方法与技术 被引量:6
16
作者 魏治勋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9-32,共14页
中华法系历经二千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文化和精湛的法律解释技法,其中立法文义解释在官方法律解释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从对文义解释的不同运用方式看,可以区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操作机制:对于重要法律用语一般是直接在疏... 中华法系历经二千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文化和精湛的法律解释技法,其中立法文义解释在官方法律解释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从对文义解释的不同运用方式看,可以区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操作机制:对于重要法律用语一般是直接在疏议中给出权威确定的解释;通过串解的方式对具有关联关系的律文和重要概念一并作出解释;通过援引或假定具体案件案情的方式对文义解释作出示例;对重要语词含义作出训诂解释;通过援引令格式、儒家义理或社会公理等权威性依据释明概念或律文含义。在中华法系立法文义解释过程中,遵循“通常含义”“余条准此”“释不破律”等方面的解释规则,将法律解释置于法的目的之下。中华法系博大精深、富蕴宝藏,当下中国法治建设应在整理、选择、汲取、融通包括法律解释方法在内的中华法系和世界制度文明史上的一切优秀知识资源基础上,付诸实用,必将极大地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法治中国建设目标的达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法系 立法解释 文义解释 法律答问 唐律疏议 解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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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上“野生动物”概念之偏离与修正
17
作者 杨帆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38-148,共11页
作为描述性构成要件,“野生动物”之概念因表明“实在的事实”的目的,其含义应当为社会成员所理解,因此在解释时应当取通常含义,即所谓“越是描述性的概念,其意思对公众就越理所当然”。然而,我国《刑法》上的“野生动物”概念已经偏离... 作为描述性构成要件,“野生动物”之概念因表明“实在的事实”的目的,其含义应当为社会成员所理解,因此在解释时应当取通常含义,即所谓“越是描述性的概念,其意思对公众就越理所当然”。然而,我国《刑法》上的“野生动物”概念已经偏离了“野生动物”的通常含义,并且在实务上进一步突破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野生动物保护范畴。而《刑法修正案(十一)》所增加的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之内容,已象征着《刑法》涉野生动物犯罪从单一立法目的转向双重立法目的,即从保护野生动物,转向保护野生动物与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并驱。而在不同的立法目的上,法条上的“野生动物”概念涵摄之内容存在较大差别。因此我国《刑法》出现了在同一个法条的不同条款中,对同一个概念作出了差异巨大的定义的现象,这一现象违背了刑法明确性之要求。为此,应当考虑结合相应的立法目的,对目前《刑法》上的“野生动物”用语进行修正,避免行文上的误解,保障刑法适用的准确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法定原则 文义解释 野生动物保护法 明确性原则 描述性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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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之争的质疑与剖析
18
作者 蔡桂生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98-113,共16页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间的论争至今仍余热未消乃至“伪冷实热”,然而,这场论争存在概念误用、标签滥用和疏于考证历史之弊。解释与涵摄、判断是不能混同的三个概念。犯罪论上也不宜简单地贴上“形式”“实质”的标签。加上“实质”...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间的论争至今仍余热未消乃至“伪冷实热”,然而,这场论争存在概念误用、标签滥用和疏于考证历史之弊。解释与涵摄、判断是不能混同的三个概念。犯罪论上也不宜简单地贴上“形式”“实质”的标签。加上“实质”拥有“立法论之实质”与“司法论之实质”的不同含义,这种标签滥用造成了诸多误解。沿用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术语,并承认文义解释较之于目的解释的优先性,将明显减轻争论所造成的误解。争论之误会走向扩大的另一原因在于不重史事之考察。对20世纪学说史的梳理,既能使前述两个弊端进一步明晰化,亦有助于确认争论所具有的有限意义:形式解释论在面对文义的边缘地带时尺度稍严,且其对犯罪手段与新古典体系之修正的考虑,使其异于实质解释论,并初步具有了20世纪下半叶人的不法论的部分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文义解释 目的解释 人的不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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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释方法:争议与检讨 被引量:4
19
作者 魏东 田馨睿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3期119-151,共33页
法律解释方法是法律解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法律解释方法,就是重视法律解释的方法论价值。哲学诠释学对法律解释方法造成负面影响,有必要对其进行检讨,重新认识方法论解释学及法律解释方法的意义。法律解释方法的分类可以考虑从结果... 法律解释方法是法律解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法律解释方法,就是重视法律解释的方法论价值。哲学诠释学对法律解释方法造成负面影响,有必要对其进行检讨,重新认识方法论解释学及法律解释方法的意义。法律解释方法的分类可以考虑从结果与方法、规范法学与社科法学、规则主义与人文主义几个层面进行划分。刑法解释方法与一般法律解释方法相比更加具有保守性、限制解释的特点和保障人权、防止罪刑擅断的价值。应当更加注重文义解释的基础性和底线性,限制目的解释的扩张;要对类推与扩张解释无法区分的理论保持警惕,坚持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方法 哲学诠释学 方法论解释学 文义解释 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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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翻译中对等律与文义解释规则的适用——以民法典总则编翻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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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磊 《科教文汇》 2023年第17期70-73,共4页
法律翻译是翻译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对等律”“同一律”等翻译学的指导原则和文义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都应当成为法律翻译的指导原则。在法律规则的翻译中,对等律应当成为优先适用的指导原则。而在法律概念的翻译中,为了保证法律概... 法律翻译是翻译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对等律”“同一律”等翻译学的指导原则和文义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都应当成为法律翻译的指导原则。在法律规则的翻译中,对等律应当成为优先适用的指导原则。而在法律概念的翻译中,为了保证法律概念所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的范围不在翻译的过程中发生变化,法律解释方法中的文义解释规则应当成为优先适用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翻译 对等律 文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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