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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未老先衰?——“法律与文学”在当代中国 被引量:12
1
作者 苏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3-16,共14页
该文分析了"法律与文学"在当代中国未老先衰的一些社会变量:(1)文字作品相对于影视作品的衰落;(2)相对于通俗和即时作品,经典的消失;(3)文学的娱乐功能增强与游戏的混合;(4)文学的教化功能被法治替代。此类非学术的社会变量... 该文分析了"法律与文学"在当代中国未老先衰的一些社会变量:(1)文字作品相对于影视作品的衰落;(2)相对于通俗和即时作品,经典的消失;(3)文学的娱乐功能增强与游戏的混合;(4)文学的教化功能被法治替代。此类非学术的社会变量影响巨大,但"经典文学中的法律"仍可能长期存在,很难被替代。尤其是作为教学材料,丰满的经典文学个案更可能补充理论和概念的苍白和单一,提供开放的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解构与建构 经典 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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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论“法律与文学”运动的整体思想图景 被引量:4
2
作者 邓春梅 罗如春 《中国文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8-24,共7页
学界通常认为,探讨文学法学内在关联的"法律与文学"运动,属于后现代思潮的典型产物。这种认识虽非显失妥当,但却失之简单。实际上,"法律与文学"运动是一个非常松散的学术阵营,从其具体理论主张与主要研究方法来看,... 学界通常认为,探讨文学法学内在关联的"法律与文学"运动,属于后现代思潮的典型产物。这种认识虽非显失妥当,但却失之简单。实际上,"法律与文学"运动是一个非常松散的学术阵营,从其具体理论主张与主要研究方法来看,它既呈现出显著的反理性主义、反基础主义的后现代特性,又承继了"法律何以在更加正义的世界中服务于人类目标"这一现代主义法学的基本意旨;与其说,它是对现代主义法律观念与风格的后现代解构与反叛,毋宁说其是在现代主义法律观念之内的自反性后现代批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后现代 现代自反性批判 “法律中的文学” “作为文学的法律” “有关文学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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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文学”的中国语境化解读 被引量:3
3
作者 陈文琼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136-140,共5页
西方"法律与文学"流派有其自身的发展脉络和体系,强调法律与文学间的逻辑可能性,法律通过调动文学叙述和文学文本的积极性来实现两者互动和共谋的可能。在此基础上冯象和苏力进一步展开中国语境化解读,中国化语境中所特有的... 西方"法律与文学"流派有其自身的发展脉络和体系,强调法律与文学间的逻辑可能性,法律通过调动文学叙述和文学文本的积极性来实现两者互动和共谋的可能。在此基础上冯象和苏力进一步展开中国语境化解读,中国化语境中所特有的政法策略选择体现了"法律与文学"的理论语境化特征,并可能进一步延伸其政法实践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作为法律的文学 语境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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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反法律与经济学的法律与文学 被引量:4
4
作者 刘星显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39-154,共16页
同为法学跨学科研究的法律与文学和法律与经济学之间存在某种同生相异关系,同生表现在二者存在与发展的共时性,相异则体现在法律与文学的反法律与经济学的基本特征上。以反法律与经济学为切入点,对尚不存在理论通说的法律与文学进行认... 同为法学跨学科研究的法律与文学和法律与经济学之间存在某种同生相异关系,同生表现在二者存在与发展的共时性,相异则体现在法律与文学的反法律与经济学的基本特征上。以反法律与经济学为切入点,对尚不存在理论通说的法律与文学进行认识与理解是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视角。法律与文学对经济人假设的质疑与批判影响或催生了其对文学人理念的建构,文学人集中反映出法律与文学的基本主张,为法律理论人的塑造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文学人与经济人之间的分歧可归结于文学话语与经济学话语之间本质上的矛盾与冲突,文学话语的增长也为法律话语的建构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这对当代中国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法律与经济学 经济人 文学人 移情 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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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关系 被引量:3
5
作者 刘星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75-89,共15页
"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关系,涉及法律与文学的核心逻辑,对之深入辨析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战场"这一概念是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路径,而文学叙事的概念是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桥梁。无论是诉讼... "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关系,涉及法律与文学的核心逻辑,对之深入辨析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战场"这一概念是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路径,而文学叙事的概念是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桥梁。无论是诉讼战场还是文学叙事,其关键在于对"社会细节因素"的调动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修辞策略,由其获得动能,由其获得存在的必然性,亦由其清晰地展现"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互动机制。看到"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必然联系,有利于理解法律与文学跨学科研究的学术实践,对法律法学本身同样大有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学中的法律 作为文学的法律 诉讼战场 文学叙事 社会细节因素 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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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的“为”与“不为”——从“李雪莲”的两项诉求说起 被引量:4
6
作者 陆宇峰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60-67,共8页
电影《秋菊打官司》曾引发"法治特殊论"与"法治普遍论"之争,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助于重新审视这场争论。对女主角"李雪莲"两项诉求的分析表明,现代法治在特定事务上"无能为力"的表象,是刻意... 电影《秋菊打官司》曾引发"法治特殊论"与"法治普遍论"之争,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助于重新审视这场争论。对女主角"李雪莲"两项诉求的分析表明,现代法治在特定事务上"无能为力"的表象,是刻意"有所不为"的结果,目的在于"有所作为",同时要求"不可乱为"。通过不介入某些实质问题、拒绝做出人格判断等自我限制,法治得以在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执行稳定行为预期的重要功能。迫使法律进行不适当的实质考量,引入"合法/非法"之外的第三种价值,不会让法治更加完善,只会损害法治本身。另外,"法律与文学"研究面向戏剧化的文本,可能错失典型的人和事,存在先天局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模式 行为预期 复杂社会 法律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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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法律:跨学科研究中的困惑、误区及理性回归 被引量:1
7
作者 钟华 杨宇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34-140,共7页
文学家与法学家身份的非个案式重合,在一定程度上为文学与法律的跨学科研究提供了合法性基础,由此文学与法律对话的可能性以及如何开展二者的跨学科研究的问题开始被关注。于是有法学研究者对此发声,并且在"经济学包围"的压... 文学家与法学家身份的非个案式重合,在一定程度上为文学与法律的跨学科研究提供了合法性基础,由此文学与法律对话的可能性以及如何开展二者的跨学科研究的问题开始被关注。于是有法学研究者对此发声,并且在"经济学包围"的压力下越过可能性的探讨而径直跨跃到了二者的跨学科研究。然而缺失了"可能性"探讨为前提的跨学科研究无疑是一种"意念先行"的预设式研究,同时"情急"之下展开的比较探讨,难免会成为"轻率的概括""表面化的理解"和"偏见的解释"。这不仅使得"跨学科研究的对象"变得含混不明,而且基于学科之间天然的或偶然的相似性而展开的所谓"跨学科视角"的研究实为"专业视角"的单一学科透视,还使得文学与法律学科之间的关联性和共同性被放大而差别性遭到忽视,从而导致对这两门学科双向的误读与曲解,得出一些空泛松软的"先验"式的结论。因此,真正基于文学与法律的跨学科研究,正期待着合理框架内的理性回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学科研究 文学与法律 法律与文学 文学中的法律 法律中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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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律法的伦理光照:卡夫卡《审判》新论 被引量:2
8
作者 廖奕 《外国文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0-99,共10页
从创作背景看,只有将卡夫卡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独特的思维方式、法律经历和具体的促动事件整合一体,将宏观解释和微观分析有机结合,才能真正看透《审判》背后的审判,以及实在法背后的"文学法"。从内容主旨看,《审判》是卡... 从创作背景看,只有将卡夫卡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独特的思维方式、法律经历和具体的促动事件整合一体,将宏观解释和微观分析有机结合,才能真正看透《审判》背后的审判,以及实在法背后的"文学法"。从内容主旨看,《审判》是卡夫卡苦心孤诣打造的"穿透"法律之作。通过对法律本质的文学拷问,卡夫卡内心认同的文学律法成为超越现实法律的神秘源代码。就基本特征而言,卡夫卡文学律法范型独特、原则明确、结构开放、诠释多元。在《审判》中,文学的伦理裁判才是最接近真理的真正"审判"。未来的"文学法理学"应当在"法律与文学"基础上实现新的超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卡夫卡 《审判》 文学律法 文学伦理 法律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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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与司法活动——从卡夫卡《审判》看 被引量:4
9
作者 刘星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26-38,共13页
冤案研究应从日常司法的关于"是否存在冤案"的对立认识入手,而非"公认冤案"。而发生对立认识时,基于角色担当和功能作用的理由,应主要支持司法活动。社会公众及个人,在冤案对立认识及日常活动中,也有自己的行动责... 冤案研究应从日常司法的关于"是否存在冤案"的对立认识入手,而非"公认冤案"。而发生对立认识时,基于角色担当和功能作用的理由,应主要支持司法活动。社会公众及个人,在冤案对立认识及日常活动中,也有自己的行动责任。卡夫卡《审判》是展开这些探讨的极佳素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冤案 司法活动 法律与文学 社会责任 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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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法律批评vs法律与文学 被引量:4
10
作者 吴笛 《外国文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33-42,共10页
"文学法律批评"与"法律与文学"同属跨学科研究,但是有着不同的研究目的和研究范畴。前者属于文学跨学科研究,后者属于法律跨学科研究。风靡欧美的"法律与文学"学术运动主要产生于法学界,在法学研究中使... "文学法律批评"与"法律与文学"同属跨学科研究,但是有着不同的研究目的和研究范畴。前者属于文学跨学科研究,后者属于法律跨学科研究。风靡欧美的"法律与文学"学术运动主要产生于法学界,在法学研究中使用文学素材,其着眼点是借鉴文学要素的法律研究,所探讨的是法律方面的相关命题,多半属于法学研究的范畴;而"文学法律批评"是我国学者所使用的学术话语,属于文学研究的范畴,以文学为本体,所强调的是文学批评中法律视野的介入,即借鉴法律视野和恰当的研究方法来审视文学作品。尤其是审视文学作品中的法律事件、法律主题、作家的法学思想以及法律要素在文学作品的措辞、风格、结构等方面的体现,从而加深我们对作家及其作品的理解和认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学法律批评 “法律与文学” 跨学科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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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性与真实性:“文学中的法律”何以可能——《黑骏马》的法学研读
11
作者 季晨佳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128-133,共6页
当前“文学中的法律”研究陷入了“经典”文学文本匮乏的素材困境。以《黑骏马》为代表,文学创作与法学研究存在天然的价值冲突。为跨越文学与法学的隔阂,应当重塑“经典”标准,建构“通俗性”与“真实性”的双层结构。形式的“通俗性... 当前“文学中的法律”研究陷入了“经典”文学文本匮乏的素材困境。以《黑骏马》为代表,文学创作与法学研究存在天然的价值冲突。为跨越文学与法学的隔阂,应当重塑“经典”标准,建构“通俗性”与“真实性”的双层结构。形式的“通俗性”标准具有补充功能,实质的“真实性”标准具有主导功能。“经典”标准可以容纳《黑骏马》等非传统“经典”作品。从《黑骏马》的法学研读中,可以窥见草原伦理的社群主义本质、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伦理与理性的冲突等真实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黑骏马》 经典性 通俗性 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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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的法律”及其作用 被引量:2
12
作者 魏军梅 《科学.经济.社会》 CSSCI 2011年第4期133-136,共4页
"法律与文学"运动是20世纪70年代滥觞于美国继而在中国兴起的一种学术运动,"文学中的法律"是"法律与文学"运动最重要的分支。"文学中的法律"以文学文本作为样本或者平台来探究其中所蕴含的法... "法律与文学"运动是20世纪70年代滥觞于美国继而在中国兴起的一种学术运动,"文学中的法律"是"法律与文学"运动最重要的分支。"文学中的法律"以文学文本作为样本或者平台来探究其中所蕴含的法律问题,这就在研究者与社会现实之间设置了一个"媒介"(文学作品),"发现作品"和"解读作品"就成为研究者必经的两个环节。"文学中的法律"的研究对弘扬法的价值、普及法的知识、改进法学教学、加强法律修辞具有积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文学中的法律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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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叙事:重构法律与文学及诗学 被引量:3
13
作者 张薇薇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42-47,156,共6页
什么是中国法的形而上学可能衔接古今并予以重构的关键词与传统资源?本文主张以"文"作为联接点并将"文"提炼为几个论述向度:作为伦理—宗教天人宇宙观之信仰;面向现代的一种重新阐释之尝试;知识分子、士大夫和法律... 什么是中国法的形而上学可能衔接古今并予以重构的关键词与传统资源?本文主张以"文"作为联接点并将"文"提炼为几个论述向度:作为伦理—宗教天人宇宙观之信仰;面向现代的一种重新阐释之尝试;知识分子、士大夫和法律人之道统承担。本文还区分了"文"与文学,探讨法律与文学及诗学的关系,并以此对时下所流行的法律与文学运动、法律的诗学批判道路,提供了一定的分析、辨异与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的道统 法律与文学 诗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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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的法律与文学及其元问题透视 被引量:3
14
作者 李玄 《学术探索》 CSSCI 2012年第3期53-55,共3页
受激于西方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影响使得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将"法律与文学"研究纳入关注的视野。深厚的文化底蕴、特殊的国情现状使得中国语境下的法律与文学研究具有独特的发展形态和理论特色,也决定了"法律与文学"研... 受激于西方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影响使得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将"法律与文学"研究纳入关注的视野。深厚的文化底蕴、特殊的国情现状使得中国语境下的法律与文学研究具有独特的发展形态和理论特色,也决定了"法律与文学"研究在中国具有与西方"法律与文学"研究截然不同的发展元动力。精英理论的本土化与精英理论的世俗化,是中国语境下法律与文学理论系谱研究的元问题,它牵扯到当今中国语境下对法律与文学的基本认识与理解,同时也反射出中国法律与文学对现代法治向何处去的揭秘与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中国语境 元问题 精英理论本土化 精英理论世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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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的困惑与解惑——“法律与文学”研究在中国 被引量:3
15
作者 陈颀 《开放时代》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51-163,M0004,M0005,共15页
基于电影《秋菊打官司》,苏力发表“秋菊的困惑”的经典研究,已经成为在中国研究“法律与文学”的代名词。晚近的秋菊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早期解读中的“二元对立”理论范式,将“秋菊的困惑”置于三种不同的法治传统的纠葛,以及国... 基于电影《秋菊打官司》,苏力发表“秋菊的困惑”的经典研究,已经成为在中国研究“法律与文学”的代名词。晚近的秋菊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早期解读中的“二元对立”理论范式,将“秋菊的困惑”置于三种不同的法治传统的纠葛,以及国内法制与国际秩序的互动关系之中,使之从一个地方性问题提升到“大国宪制”和“法律多元主义”等普遍性层次。关于秋菊的“法律与文学”研究,已经从“困惑”走向“解惑”,从一个批判西方法治的地方性命题,转向探索法治的中国道路等更具普遍意义的法理命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秋菊的困惑 “二元对立” 法治传统 法律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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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文学”的困局反思--以“法律与文学”的研究方法为视角 被引量:1
16
作者 黄明儒 邱瑞琳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65-170,共6页
中国的“法律与文学”发展到今日,面临着“未老先衰”的黯淡学术前景。此种困局的出现,主要应该归结于该领域研究过于依赖将文学等同于实证材料的社会科学研究进路,对文学作品的分析存在偏差,以及将问题意识局限在宏大法理问题之内。尝... 中国的“法律与文学”发展到今日,面临着“未老先衰”的黯淡学术前景。此种困局的出现,主要应该归结于该领域研究过于依赖将文学等同于实证材料的社会科学研究进路,对文学作品的分析存在偏差,以及将问题意识局限在宏大法理问题之内。尝试整合文学的人文主义进路、与具体部门法进行有效互动以及挖掘“法律与文学”各个分支的研究潜力,中国的“法律与文学”才有机会突破目前的研究瓶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文学中的法律 社会变量 研究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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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式与超越——文学视域下对“法律与文学”研究的省思
17
作者 张磊 刘艳芳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1-8,共8页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律与文学”运动在美国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虽然并非一帆风顺,却也基本处于稳定发展的态势。然而,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领域,法律与文学研究却未像预期那样获得巨大的繁荣,基本上处于法学研究的边缘地带。诚然,...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律与文学”运动在美国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虽然并非一帆风顺,却也基本处于稳定发展的态势。然而,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领域,法律与文学研究却未像预期那样获得巨大的繁荣,基本上处于法学研究的边缘地带。诚然,基于法学专业知识与实用主义视角的考量,法学学者对法律与文学跨学科研究的前景有理由担心与焦虑。然而,如果将焦点从“法学”视域转移到“文学”视域,这个跨学科研究将显示出它更丰富和更有前途的一面。鉴于此,本论文重新界定法律与文学的跨学科研究为“涉法文学”研究,并为其在法律与文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正名,进而为其未来的研究提供可能性的路径——还原文学性、情感转向、文化共识,意在超越现有法律与文学研究的实用主义范式。在真正意义上,这形成了法律与文学两个学科之间的双向互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涉法文学 还原文学性 情感转向 文化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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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一个“法律与文学”的分析视角 被引量:2
18
作者 陈文琼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41-46,共6页
通过两种不同社会语境中的司法模式"司法广场化"、"司法剧场化"考察文学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以"法律与文学"理论为背景,分析论述文学的叙事技艺以及情感诉求对于法律运作的实际效用。法律在一定意义上... 通过两种不同社会语境中的司法模式"司法广场化"、"司法剧场化"考察文学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以"法律与文学"理论为背景,分析论述文学的叙事技艺以及情感诉求对于法律运作的实际效用。法律在一定意义上是有关权利话语的实践,法律因着话语这一媒介而被视为某种文学的形式。法律实践更多的是一种说服性、劝诫性活动,它更关注听众而非说话者本人,通过两者间的运筹性对话活动来打动听众的心弦,实现互动性理解的法律实践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 司法广场化 司法剧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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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后现代挪用艺术的法律保护困境 被引量:2
19
作者 邓春梅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00-105,共6页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对作为宗教戒律的"不可杀人",作了全新的现代阐析,由此也引出一个文艺与法律的关系的问题。法律有它自身的立场,而艺术的叙事也有它特有的逻辑。但它们的终极目标是一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补充。这是《"不可杀人"的现代阐析》的基本观点。《论后现代挪用艺术的法律保护困境》则认为,依据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二分原则,借用已有作品表达进行再创作的后现代挪用艺术要么被拒之于版权保护的门外,要么深陷侵权的泥潭。然而,从认识论来说思想/表达间并不存在通常认为的明确界限,表达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思想与形式的重合。机械割裂思想/表达,既不利于艺术繁荣,又损害了版权法的发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后现代艺术 法律保护 困境 20世纪 发展趋势 艺术作品 艺术形式 艺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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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 被引量:2
20
作者 胡平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91-95,105,共5页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 《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提出,中国古代判词从语体上可分为语判和书判,从语言形式和风格上可分为骈判、散判和花判,从使用主体上可分为批词和判词、审语和判语。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在"《十诫》之五.杀人短片"中,对作为宗教戒律的"不可杀人",作了全新的现代阐析,由此也引出一个文艺与法律的关系的问题。法律有它自身的立场,而艺术的叙事也有它特有的逻辑。但它们的终极目标是一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补充。这是《"不可杀人"的现代阐析》的基本观点。《论后现代挪用艺术的法律保护困境》则认为,依据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二分原则,借用已有作品表达进行再创作的后现代挪用艺术要么被拒之于版权保护的门外,要么深陷侵权的泥潭。然而,从认识论来说思想/表达间并不存在通常认为的明确界限,表达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思想与形式的重合。机械割裂思想/表达,既不利于艺术繁荣,又损害了版权法的发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与文艺 判词艺术 形态学分析 基耶斯洛夫斯基 《杀人短片》 挪用艺术 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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