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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公约(草案)》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建议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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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其生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63-68,共6页
我国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制订《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公约》关于知识产权问题时,应采取以下立场:(1)除版权及其相关的邻接权外,应尽量将其它知识产权权利有效性案件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以外;(2)原则上应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排除在公约的... 我国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制订《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公约》关于知识产权问题时,应采取以下立场:(1)除版权及其相关的邻接权外,应尽量将其它知识产权权利有效性案件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以外;(2)原则上应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排除在公约的调整范围之外,如果不能排除,则应当限制当事人的选择范围:即只能在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之间进行选择;(3)对于知识产权合同案件,可以允许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4)其它知识产权案件应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件 管辖法院 公约 知识产权 当事人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邻接权 排他性 问题 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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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司法运作中的协议管辖:挑战与应对措施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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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元元 《经贸法律评论》 2020年第6期1-16,共16页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逐渐步入正轨,作为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权之一的协议管辖,依旧沿袭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受制于现行的协议管辖制度,我国国际商事法庭难以发挥吸引当事人、扩大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影响力和公信力的作用。...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逐渐步入正轨,作为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权之一的协议管辖,依旧沿袭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受制于现行的协议管辖制度,我国国际商事法庭难以发挥吸引当事人、扩大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影响力和公信力的作用。为了调整协议管辖制度与国际商事法庭目标的偏差,我国应制定位阶更高的法律规制国际商事法庭,并在协议管辖制度上有所突破与创新,包括明确协议管辖的效力认定标准、认可排他性协议管辖的推定、扩大解释实际联系原则等。同时,积极扩大国际商事法庭间的国际司法合作,充分利用《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促进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良性互动,推动我国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解决之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商事法庭 排他性协议管辖 实际联系原则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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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内地民商事判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HCMP1797/2015号判决析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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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溪瑨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89-200,共12页
对"排他管辖协议"和"最终及不可推翻的判决"的认定是长期困扰内地民商事判决在香港认可与执行的两个问题。香港HCMP1797/2015号判决存在两大亮点:一方面,采取排他管辖协议的从宽解释立场;另一方面,主张内地判决不... 对"排他管辖协议"和"最终及不可推翻的判决"的认定是长期困扰内地民商事判决在香港认可与执行的两个问题。香港HCMP1797/2015号判决存在两大亮点:一方面,采取排他管辖协议的从宽解释立场;另一方面,主张内地判决不因审判监督制度存在而缺乏终局性。该案认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将内地法院整体作为唯一管辖法院,即可认定构成"排他管辖协议";由于内地审判监督制度的变化已有效解决"终审不终"问题,作为先例的Chiyu案所确立的终局性标准不再适用;此外凡是符合《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列举的内地民商事判决,即属于"最终及不可推翻的判决",无须依据香港普通法予以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可与执行 排他管辖协议 最终及不可推翻 判决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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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鹿特丹规则》管辖权制度对选择适用国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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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仲建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3期89-94,共6页
《鹿特丹规则》管辖权制度具有选择适用的特点,仅对选择适用的缔约国具有约束力,缔约国在决定是否选择适用该制度时,首先必须考虑自己将受到怎样的约束。采用具体分析的方法,就《鹿特丹规则》管辖权制度的约束对象、约束事项、约束内容... 《鹿特丹规则》管辖权制度具有选择适用的特点,仅对选择适用的缔约国具有约束力,缔约国在决定是否选择适用该制度时,首先必须考虑自己将受到怎样的约束。采用具体分析的方法,就《鹿特丹规则》管辖权制度的约束对象、约束事项、约束内容和约束性质等展开深入分析,认为《鹿特丹规则》管辖权制度对选择适用国施加的约束是特定的和明确的,这种约束有助于促进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国际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鹿特丹规则》 管辖权 排他性管辖协议 未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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