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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元明时期戏剧向案头文学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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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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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沈阳师范大学中国北方民族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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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第3期43-4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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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基金项目"东北少数民族文学传播"(项目编号:11YJAZH004)
沈阳师范大学重大原创项目"东北少数民族民俗载体研究与民俗载体学的创建"(项目编号:SSZD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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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古代戏剧发展到明代后期已经不是主要在舞台上演出,而更多地成为文人学者的案头读本。在这个嬗变过程中,首先是南戏对元杂剧的改革与戏剧写时事,在某种程度上为戏剧艺术形式从演出表达走向案头起了推动作用;其次是杂剧自身体制发展中的改革,即有的作品折数少至一折,有的一折中用两套北曲,有的则数剧合成一剧,还有的开场用南戏家门形式,以及用北只曲组场成剧等,为嬗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道德题材的加强,使得戏剧作品更倾向于家庭生活内容的写述,而商业内容的增加则细化了生活的情节,这为戏剧由舞台演出向案头文学嬗变创造了条件;最后是明传奇宏大体制的实现,使得古代戏剧完成了向案头文学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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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古代戏剧
案头文学
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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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ncient operas
desk literature
ev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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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07.309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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