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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立法缺陷探析 被引量:2
1
作者 冯凡英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36-41,共6页
外国刑法中除普通杀人罪外,还规定有谋杀罪、杀人预备罪、嘱托、承诺杀人罪、杀害尊亲属罪、教唆、帮助自杀罪等等。我国大陆刑法的故意杀人罪规定很简单,不能将教唆、帮助自杀行为包括内。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当前对教唆、帮助自... 外国刑法中除普通杀人罪外,还规定有谋杀罪、杀人预备罪、嘱托、承诺杀人罪、杀害尊亲属罪、教唆、帮助自杀罪等等。我国大陆刑法的故意杀人罪规定很简单,不能将教唆、帮助自杀行为包括内。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当前对教唆、帮助自杀行为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处理。刑法中应增设教唆、帮助自杀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自杀 帮助自杀 故意杀人罪 立法缺陷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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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尊严死和医师协助自杀的世界立法趋势与我国选择 被引量:14
2
作者 孙也龙 《中国卫生法制》 2015年第3期15-18,共4页
安乐死、尊严死、医师协助自杀三者在伦理和法理上存在重大差异。正是基于这些差异,各国立法相应地进行了区别对待。世界的立法趋势是承认尊严死的合法性,而不承认安乐死和医师协助自杀的合法性。我国现阶段尚未对此三者进行任何立法。... 安乐死、尊严死、医师协助自杀三者在伦理和法理上存在重大差异。正是基于这些差异,各国立法相应地进行了区别对待。世界的立法趋势是承认尊严死的合法性,而不承认安乐死和医师协助自杀的合法性。我国现阶段尚未对此三者进行任何立法。尊严死体现了对末期疾病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尊重,我国应当立法承认其合法性。鉴于安乐死与医师协助自杀对伦理道德的冲击较大,我国应不承认该两者的合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乐死 尊严死 医师协助自杀 立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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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患者自主权研究——以境外近期立法为切入 被引量:14
3
作者 孙也龙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7年第5期65-73,共9页
近年来,韩国和美国加州分别通过了关于临终患者自主权的立法。临终患者自主权可分为拒绝维生治疗权和要求死亡权两大类型。拒绝维生治疗权来源于身体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属于个人的基本权利,大多数法域都予以认可。要求死亡权的实质是... 近年来,韩国和美国加州分别通过了关于临终患者自主权的立法。临终患者自主权可分为拒绝维生治疗权和要求死亡权两大类型。拒绝维生治疗权来源于身体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属于个人的基本权利,大多数法域都予以认可。要求死亡权的实质是要求医生杀人或帮助自杀,违背了"不得杀人"的基本法则,因此仅有个别法域承认其合法性。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应当建立由临终关怀与临终患者自主权共同构成的临终医护法律制度。在临终患者自主权的立法模式的选择上,我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决定了我国不宜采用要求死亡权;相反,我国应当采用拒绝维生治疗权,因为我国具有建立该模式的法律基础与社会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拒绝维生治疗权 安乐死 医助自杀 临终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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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终服务的法律调整模式及选择逻辑 被引量:13
4
作者 汪志刚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924-943,共20页
善终服务立法在比较法上经历了从安乐死立法整体受挫,到自然死和安宁疗护立法获得成功,再到向协助自杀和安乐死合法化渐次拓展的过程。这种发展根源于死亡的医学化和多元化的世俗死亡观间的相互作用,根本任务是要衡平生命保护和个体自... 善终服务立法在比较法上经历了从安乐死立法整体受挫,到自然死和安宁疗护立法获得成功,再到向协助自杀和安乐死合法化渐次拓展的过程。这种发展根源于死亡的医学化和多元化的世俗死亡观间的相互作用,根本任务是要衡平生命保护和个体自决。善终服务立法已经形成了以医疗自主权为基础的,自然死立法与安宁疗护立法或合一、或分离的自然死服务立法模式以及以事实上的死亡自由和医疗援助为基础的不具有医疗性质的速死服务立法模式,后者包含协助自杀模式和安乐死模式。我国法不应承认所谓的死亡权。未来我国立法应采安宁疗护与自然死立法合一模式,在承认末期患者有权拒绝维生医疗、预立医疗指示和获得安宁疗护的基础上,对安宁疗护的服务对象、意愿表达和实施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终服务 安乐死 自然死 安宁疗护 协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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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对医助自杀的伦理批判
5
作者 郭凡凡 张婧 杨放 《中国医学伦理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2期1416-1420,共5页
从儒家立场看,不同角色对医助自杀有差异化的伦理考量。从患者的角度来看,儒家不支持自杀作为一种权利;从家属的角度来看,儒家不认为医助自杀更有利于维护患者尊严;从医生的角度来看,支持医助自杀不仅有悖于医学的初衷,而且可能会导致... 从儒家立场看,不同角色对医助自杀有差异化的伦理考量。从患者的角度来看,儒家不支持自杀作为一种权利;从家属的角度来看,儒家不认为医助自杀更有利于维护患者尊严;从医生的角度来看,支持医助自杀不仅有悖于医学的初衷,而且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总之,儒家在医助自杀上总体倾向于否定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助自杀 儒家 自杀权 尊严 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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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自杀除罪化之证成
6
作者 石易灵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4年第11期68-76,共9页
自杀是基于意志自由,自主决定结束生命的行为。自杀体现了法主体对生命法益的支配和处分自由,是一种无需刑法评价的放任行为。在尊重自主决定之前提下,若以父权主义思想解释刑法应干预自杀的问题,将极大限制个人自主决定的自由。对于自... 自杀是基于意志自由,自主决定结束生命的行为。自杀体现了法主体对生命法益的支配和处分自由,是一种无需刑法评价的放任行为。在尊重自主决定之前提下,若以父权主义思想解释刑法应干预自杀的问题,将极大限制个人自主决定的自由。对于自由负责的自主决定之判断:主观上应以承诺原则为准,判断被害人的自杀决定是否理性、清晰、自由;客观上应以死亡结果发生的最后时点风险的支配为标准。对于基于自由负责的自主决定,依照自我答责原理,不属于间接正犯和得承诺杀人情形的帮助自杀行为,不具备可罚性,因此,适度除罪化具有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自杀 自主决定 故意杀人 间接正犯 自我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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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达尔的离世教给我们的那些事
7
作者 蔡文晟(译) 《电影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8,共6页
为什么让-吕克·戈达尔在其91岁高龄之际选择协助自杀这件事与我们每一个人有关?因为,戈达尔就是历史。诚然,身为一个难以归类的创作者,戈达尔一生都活在一种绝对的孤立中,但这并非一种唯我、自恋式的状态,反之,充斥其间的各式群像... 为什么让-吕克·戈达尔在其91岁高龄之际选择协助自杀这件事与我们每一个人有关?因为,戈达尔就是历史。诚然,身为一个难以归类的创作者,戈达尔一生都活在一种绝对的孤立中,但这并非一种唯我、自恋式的状态,反之,充斥其间的各式群像,早已成为世界的映照,言下之意,要说戈达尔其人其思最终何以泽被四方,其主因无非在此,而这个与赋形存在深层联结的关键现象,最后亦将成为他在面对生命乃至死亡时的极致解法:要走,就要走得无亏无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让-吕克 ·戈达尔 历史 赋形 死亡 协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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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义学视角下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刑法处断再认识 被引量:3
8
作者 王海军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26-132,共7页
中国刑法典中并无教唆、帮助自杀罪的专门法条设置,在司法实践中,多年来一直遵循传统理论学说将教唆、帮助自杀的行为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但将自杀的教唆、帮助行为简单地等同于杀人罪的实行行为是一种粗糙、草率的理论论证,学界以罪刑法... 中国刑法典中并无教唆、帮助自杀罪的专门法条设置,在司法实践中,多年来一直遵循传统理论学说将教唆、帮助自杀的行为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但将自杀的教唆、帮助行为简单地等同于杀人罪的实行行为是一种粗糙、草率的理论论证,学界以罪刑法定为由指称司法实践的错误或作出新罪立法的建言亦并非解决问题的良方。在当前处罚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符合民众朴素法情感和周延、厚重生命法益保护的情势背景中,在采取单一制正犯理论存有诸多障碍或不足的前提下,释疑中国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处罚根基、路径仍需在肯认自杀行为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基础上凭籍共犯理论来寻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杀教唆 帮助自杀共犯处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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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自杀人工智能潜在伦理问题及其有效防治 被引量:2
9
作者 李伟 林彦虎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22-128,共7页
相比医生协助人进行自杀,协助自杀人工智能使人体现出生命终结的自主性,进而使人保持尊严。然而,协助自杀人工智能制造商的趋利性及人工智能具有自我意识、智能化的特征,可能会引发诸如忽视人的生命价值、人工智能判断及自主性偏差、社... 相比医生协助人进行自杀,协助自杀人工智能使人体现出生命终结的自主性,进而使人保持尊严。然而,协助自杀人工智能制造商的趋利性及人工智能具有自我意识、智能化的特征,可能会引发诸如忽视人的生命价值、人工智能判断及自主性偏差、社会道德滑坡等一些伦理问题。有效防治这些问题,应确保制造商不能仅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人工智能应在适当时机科学干预申请者的自杀行为、制造商应对申请自杀者进行严格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助自杀 人工智能 自主性 尊严 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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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ally sanctioned suicide:Euthanasia,seppuku,and terrorist martyrdom
10
作者 Joseph M Pierre 《World Journal of Psychiatry》 SCIE 2015年第1期4-14,共11页
Suicide is one of the greatest concerns in psychiatric practice, with considerable efforts devoted to prevention. The psychiatric view of suicide tends to equate it with depression or other forms of mental illness. Ho... Suicide is one of the greatest concerns in psychiatric practice, with considerable efforts devoted to prevention. The psychiatric view of suicide tends to equate it with depression or other forms of mental illness. However, some forms of suicide occur independently of mental illness and within a framework of cultural sanctioning such that they aren't regarded as suicide at all. Despitepersistent taboos against suicide, euthanasia and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in the context of terminal illness is increasingly accepted as a way to preserve autonomy and dignity in the West. Seppuku, the ancient samurai ritual of suicide by self-stabbing, was long considered an honorable act of self-resolve such that despite the removal of cultural sanctioning, the rate of suicide in Japan remains high with suicide masquerading as seppuku still carried out both there and abroad. Suicide as an act of murder and terrorism is a practice currently popular with Islamic militants who regard it as martyrdom in the context of war. The absence of mental illness and the presence of cultural sanctioning do not mean that suicide should not be prevented. Culturally sanctioned suicide must be understood in terms of the specific motivations that underlie the choice of death over life. Efforts to prevent culturally sanctioned suicide must focus on alternatives to achieve similar ends and must ultimately be implemented within cultures to remove the sanctioning of self-destructive act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suicide EUTHANASIA MARTYRDOM 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Seppuku Hara-kiri TERRORISM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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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刑法评价 被引量:1
11
作者 陈楚君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36-41,共6页
我国对教唆、帮助自杀行为并无法律上的明文规定,司法实践通常将其作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处理。根据行为人主观是否为恶意、客观是否造成了死亡后果为标准,将实践中教唆自杀的情况分为三种进行甄别。可以认为,对于主观上出于恶意、... 我国对教唆、帮助自杀行为并无法律上的明文规定,司法实践通常将其作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处理。根据行为人主观是否为恶意、客观是否造成了死亡后果为标准,将实践中教唆自杀的情况分为三种进行甄别。可以认为,对于主观上出于恶意、客观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教唆自杀行为应受到刑事处罚,建议针对此类情形在立法中增设教唆自杀罪;对于帮助自杀行为,应当认为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动用刑法处罚的程度,故而将此行为作非罪化处理更为适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自杀 帮助自杀 刑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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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权、安乐死与医助自杀的伦理辩护
12
作者 申喆良 《法律与伦理》 2023年第1期66-83,336,共19页
自杀权、安乐死与医助自杀的内在逻辑联系在于,自杀权是权利基础,安乐死、医助自杀是权利落实途径。三者涉及的伦理之争相互联系而又有区别,阻碍了实践中上述权利的正当化与落实。本文从自杀权的辩护开始,以自杀权的合理性为基础,进一... 自杀权、安乐死与医助自杀的内在逻辑联系在于,自杀权是权利基础,安乐死、医助自杀是权利落实途径。三者涉及的伦理之争相互联系而又有区别,阻碍了实践中上述权利的正当化与落实。本文从自杀权的辩护开始,以自杀权的合理性为基础,进一步为安乐死或医助自杀的合理性做辩护。安乐死或医助自杀是建立在自杀权的基础上的,而自杀权是建立在人对自己生命的所有权和处置的自主性上的,这也是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生命的尊严所在。安乐死或医助自杀的意义为那些确实需要实现自杀权利者开辟了一条兼顾自杀权与尊严死的道路。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简便、自主、无痛苦、有尊严地放弃生命,不再需要为此承受常规自杀手段的痛苦,也不再需要为此承担遭到欺骗和“无尊严死”的风险。自杀权、安乐死与医助自杀的伦理辩护有助于为三者提供法理基础,把控实践中的发展方向并为规避各种问题提供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杀权 安乐死 医助自杀 尊严 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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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助自杀合法性的争论及伦理分析 被引量:2
13
作者 陈默 《医学与哲学(A)》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15-19,共5页
医助自杀区别于积极安乐死。在医助自杀合法化的国家里,它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医助自杀必须是患者本人的自主选择;医生只负责为患者提供无痛苦死亡的手段;患者、患者家属和医生达成了一致意见。医助自杀的合法性问题涉及到众多影响因... 医助自杀区别于积极安乐死。在医助自杀合法化的国家里,它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医助自杀必须是患者本人的自主选择;医生只负责为患者提供无痛苦死亡的手段;患者、患者家属和医生达成了一致意见。医助自杀的合法性问题涉及到众多影响因素,大多数支持者们从患者的自主权、死亡权或道德仁慈论、生命质量论等角度出发为其辩护;而反对者们则从道德滑坡论、生命神圣论或技术滥用的风险等角度来进行反驳。立足于正反两方面的争辩,对医助自杀进行伦理学上的有效分析,为当前的医助自杀的立法提供理论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助自杀 道德滑坡论 生命伦理 死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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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家长主义下积极安乐死的刑事治理轻缓化路径 被引量:1
14
作者 杨智宇 刘曦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183-190,共8页
积极安乐死虽然在国外立法和我国舆论中不乏支持声音,但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仍然持保守态度。我国刑法对待积极安乐死行为仍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持有罪的态度是基于法律家长主义管控下限制人们自我决定权的结果。但是法律家长主义随着... 积极安乐死虽然在国外立法和我国舆论中不乏支持声音,但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仍然持保守态度。我国刑法对待积极安乐死行为仍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持有罪的态度是基于法律家长主义管控下限制人们自我决定权的结果。但是法律家长主义随着时代变迁与理论深化,正在走向软家长主义。对待积极安乐死问题虽仍然不能无罪化处理,但基于我国社会现实和法律特点,可以在司法评价中通过量刑轻缓、缓期执行等方式表达法律对积极安乐死的否定性评价与值得宽宥的倾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安乐死 帮助自杀 法律家长主义 软家长主义 自我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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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诱协助型自杀问题研究
15
作者 颜国伟 王小勤 《公安理论与实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3期89-93,共5页
目前自杀已成为全球问题,自杀干预也已成为近年全球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进行自杀干预,防止自杀行为的发生是处置911报警的任务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警察对这些报警电话确实作出了反应,某些时候也确实成功地进行了干预... 目前自杀已成为全球问题,自杀干预也已成为近年全球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进行自杀干预,防止自杀行为的发生是处置911报警的任务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警察对这些报警电话确实作出了反应,某些时候也确实成功地进行了干预。但在处置过程中时有发生警察促成型自杀问题,即自杀者有意做出威胁生命的行为迫使警察处置时使用致命力。为此,需要讨论与研究自杀干预措施及警察促成型自杀的一些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警察促成型自杀 自杀干预 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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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的分类——一个讨论的进路
16
作者 余净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127-132,共6页
安乐死问题上聚讼纷纭的不同声音,交织了道德的纷争与政策上的考量。因而适度的区分道德与法律问题是必要的,这其中安乐死的分类成为讨论安乐死问题的一种策略和分析路径。尽管各种分类的道德差异尚不清晰,但其中的一些基础分类已为国... 安乐死问题上聚讼纷纭的不同声音,交织了道德的纷争与政策上的考量。因而适度的区分道德与法律问题是必要的,这其中安乐死的分类成为讨论安乐死问题的一种策略和分析路径。尽管各种分类的道德差异尚不清晰,但其中的一些基础分类已为国外的法律和司法判决所支持,成为探讨安乐死的正当性并逐步获取道德共识的进路,也为法律和公共政策谨慎处理安乐死事案提供了可行的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愿安乐死 非自愿安乐死 医生协助自杀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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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助自杀的合道德性之辩 被引量:1
17
作者 寇楠楠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7-11,共5页
医助自杀是生命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医助自杀的合道德性主要表现在其基本原则、价值目标、道德可能三个方面。医助自杀遵循"自主"的基本原则,即医助自杀是病人自主自愿的要求,符合病人的自主性;医助自杀的价值目标是"... 医助自杀是生命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医助自杀的合道德性主要表现在其基本原则、价值目标、道德可能三个方面。医助自杀遵循"自主"的基本原则,即医助自杀是病人自主自愿的要求,符合病人的自主性;医助自杀的价值目标是"人的尊严",即医助自杀使病人获得了生命的尊严,保证了生活质量;医助自杀的道德可能性是"死亡权"这一自然权利,即医助自杀使得病人通过自主选择获得了"有尊严的死亡"。当然,医助自杀必须考虑双方自主、医患关系持续良好、无其他替代方案、监督体系完善等条件,如此方成为可能,且合乎道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助自杀 合道德性 生命 自主 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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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自杀行为的刑事法理分析——以张某、樊某、凡某故意杀人案为视角
18
作者 周振杰 章琦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21-28,共8页
帮助自杀行为是否可罚是实践与理论中都存在争议的问题。在自杀不被认为是犯罪,而且刑法尚未规定独立的帮助自杀罪的前提下,对帮助自杀的行为不应以犯罪处理。同时,从自杀行为人的自主行为中断了帮助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角... 帮助自杀行为是否可罚是实践与理论中都存在争议的问题。在自杀不被认为是犯罪,而且刑法尚未规定独立的帮助自杀罪的前提下,对帮助自杀的行为不应以犯罪处理。同时,从自杀行为人的自主行为中断了帮助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可以否定帮助自杀行为的可罚性。此外,处罚在情感支配下实施帮助自杀者,也无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由于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认知偏差,将帮助自杀的安乐死行为有限入法,有助于解决当前的量刑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杀 帮助自杀 法益侵害 刑法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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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自杀行为刑法定性的教义学展开
19
作者 何子涵 《刑法论丛》 2022年第3期57-87,共31页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自杀参与行为。司法机关在法律家长主义的立场下,将帮助自杀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缺乏规范依据。在自杀行为合法性的前提下,帮助自杀行为不具有可依附的正犯行为,自杀与帮助自杀不构成共同犯罪。由于自杀者掌控因果流程与...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自杀参与行为。司法机关在法律家长主义的立场下,将帮助自杀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缺乏规范依据。在自杀行为合法性的前提下,帮助自杀行为不具有可依附的正犯行为,自杀与帮助自杀不构成共同犯罪。由于自杀者掌控因果流程与结果支配,为自杀者提供帮助行为并不会直接指向法益侵害的危险,帮助行为不属于先行行为。通过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归罪方式绕开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判断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未来,我国应当基于刑事政策的需求,单独设置帮助自杀罪。现下,司法机关对帮助自杀行为应当做无罪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自杀 故意杀人罪 限制从属性 不真正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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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帮助自杀的重构
20
作者 谢衍明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4期76-80,共5页
帮助自杀的定性是一个争议已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界。长期以来,帮助自杀与公民生命权的保障存在着冲突与矛盾,但帮助自杀的合法化是一种价值选择的趋势。我国应该使帮助自杀行为非罪化,并对帮助自杀行为在中国语境下予以重构。
关键词 帮助自杀 生命权 非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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