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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障——《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析解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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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凤梅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116-120,共5页
对于正处于信息化转型时期的我国社会而言,个人信息已成为具有基础性价值的社会资源。侵犯个人信息行为入罪化,是刑法人性化价值理念的重要回归,也是公平原则与人权保障理念的彰显。《修正案(七)》第7条在罪名上宜确定为"侵犯个人... 对于正处于信息化转型时期的我国社会而言,个人信息已成为具有基础性价值的社会资源。侵犯个人信息行为入罪化,是刑法人性化价值理念的重要回归,也是公平原则与人权保障理念的彰显。《修正案(七)》第7条在罪名上宜确定为"侵犯个人信息罪";其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但列举式的行为描述方式欠缺妥当性;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应当从所侵犯的信息量、信息的重要程度、信息的影响力、以及行为的次数等方面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立法价值 罪名 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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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修改建议二十条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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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艳红 宋娟 +1 位作者 鄢嫦 张智慧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58-61,共4页
随着时世的变迁,指导全国档案事业的现行《档案法》出现了"力不从心"的尴尬局面,在社会各界引发广泛热议。文章遵循前瞻性、协调性、专业性和操作性的原则,依托《档案法》的修改实践,对现行《档案法》的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 随着时世的变迁,指导全国档案事业的现行《档案法》出现了"力不从心"的尴尬局面,在社会各界引发广泛热议。文章遵循前瞻性、协调性、专业性和操作性的原则,依托《档案法》的修改实践,对现行《档案法》的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职权和公布、法律责任等各部分提出了修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法》法律修改 档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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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立法的进步与不足——对新民诉法涉及修改鉴定规定的几点认识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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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明理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第6期1-6,共6页
新修订的刑事、民事两大诉讼法,均于2012年1月实施。其中关于司法鉴定规定的修订和增加的内容较多。新民诉法关于鉴定的新规定较新刑诉法具有条款更多、内容更具体、更有突破性的特点。从鉴定理论与实务角度,侧重论述新民诉法关于鉴定... 新修订的刑事、民事两大诉讼法,均于2012年1月实施。其中关于司法鉴定规定的修订和增加的内容较多。新民诉法关于鉴定的新规定较新刑诉法具有条款更多、内容更具体、更有突破性的特点。从鉴定理论与实务角度,侧重论述新民诉法关于鉴定立法的五大进步——鉴定启动程序的控制、鉴定人资格的限定、鉴定人出庭作证条件的放宽、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的两种严重后果、当事人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任务的加重规定的立法依据和创新意义及实施要点。同时,也从执法层面探讨民事诉讼中鉴定立法的六个不足,比较细致地阐述不足的依据所在,设计了制定司法解释的具体措施和执法应掌握的要点及今后修法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鉴定 立法修改 进步 不足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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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研究的思考 被引量:9
4
作者 贾文彤 梁灵艳 《中国体育科技》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1-13,共3页
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分析,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内容宽泛,应该注意修改成本,同时,鉴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体育法》修改最好朝向"促进型立法"方向发展,并且加强《体育法》修改与体育法规清理与废止... 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分析,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内容宽泛,应该注意修改成本,同时,鉴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体育法》修改最好朝向"促进型立法"方向发展,并且加强《体育法》修改与体育法规清理与废止的联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修改 体育事业 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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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解释的效力:一个反思性研讨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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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运生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37-42,共6页
对于宪法解释的效力,我国的宪法和法律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我国宪法学上的主流学说认为,宪法解释应当具有与法律同等或者比法律更高的规范效力。然而,由于宪法解释只是一种规范填补行为,它并不可具有像宪法修改或者立法一样的规... 对于宪法解释的效力,我国的宪法和法律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我国宪法学上的主流学说认为,宪法解释应当具有与法律同等或者比法律更高的规范效力。然而,由于宪法解释只是一种规范填补行为,它并不可具有像宪法修改或者立法一样的规范形成性质,因此这种学说存在难以圆说的内在矛盾。宪法解释一般被附随于违宪审查之中,从而宪法解释的效力通常亦为宪法裁判的效力所涵盖,并表现为一种裁判理由的效力。在我国,宪法解释虽可独立于宪法监督,但是它只有与原宪法规范相结合方才具有意义与效力。宪法解释的效力应当是宪法规范效力的一种延伸,并不具有独立性,更不具有规范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解释 修宪 立法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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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正到修订:我国《体育法》修改的模式选择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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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卫学芝 汪全胜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36-144,共9页
我国《体育法》自1995年制定实施后,至今修改过2次,总共涉及5个条款。从法律修改模式来看,我国《体育法》的2次修改是法律修正模式的适用,采用的是包裹立法模式,但它不能对《体育法》进行全方位的修改,而我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客观情势... 我国《体育法》自1995年制定实施后,至今修改过2次,总共涉及5个条款。从法律修改模式来看,我国《体育法》的2次修改是法律修正模式的适用,采用的是包裹立法模式,但它不能对《体育法》进行全方位的修改,而我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客观情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体育观念、行为模式等都需要作出全面的修改,故修正模式不适合《体育法》全面修改的要求。基于文献资料、规范研究以及逻辑分析方法,对我国现行关于《体育法》修改的成果进行梳理与分析。研究认为:我国《体育法》需要在立法理念、结构框架以及立法技术方面进行全面修改,而这种全面修改的模式就是法律的修订模式,我国《体育法》的修改要从修正模式转向修订模式。鉴于此,研究提出:对现行《体育法》进行修订,必须要做好《体育法》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整理、研究国外的《体育法》;做好《体育法》修改的专题研究;加强体育法修改的协调与论证工作等。通过此研究,为我国立法机关慎待《体育法》的修改模式有参考意义,提出的观点为我国《体育法》完善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修改 修正模式 修订模式 包裹立法 全面修改 法律协调 法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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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置权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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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忠民 蒋慧 郜永昌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94-97,共4页
中国现行法中的留置权存在适用范围窄、留置物种类少、特殊留置权空白、留置权消灭方式单一等缺陷,物权法(草案)对其缺陷有所修正,但依然存在不足,还应从增大留置权适用范围、增加留置物种类、增设留置权类型和改进留置权消灭等方面予... 中国现行法中的留置权存在适用范围窄、留置物种类少、特殊留置权空白、留置权消灭方式单一等缺陷,物权法(草案)对其缺陷有所修正,但依然存在不足,还应从增大留置权适用范围、增加留置物种类、增设留置权类型和改进留置权消灭等方面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置权 缺陷 比较研究 立法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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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没收财产刑的修改与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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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文彩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12-19,共8页
自1997年我国刑法颁布以来,其中适用没收财产的罪名数量没有明显增加,整体上符合罪刑对应的基本要求。但从某些规定来看,没收财产的立法配置仍带有一定的随意性。近些年来,没收财产的司法适用情况表明没收部分财产的整体适用率较低,且... 自1997年我国刑法颁布以来,其中适用没收财产的罪名数量没有明显增加,整体上符合罪刑对应的基本要求。但从某些规定来看,没收财产的立法配置仍带有一定的随意性。近些年来,没收财产的司法适用情况表明没收部分财产的整体适用率较低,且无论是外在形式还是处罚功能均趋同于罚金。因此,立法上可以先废除没收部分财产,以罚金实现对没收部分财产的替代;与此同时,积极调整刑法分则具体罪名中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在此基础上,我国可从司法、立法两个层面逐步实现对没收全部财产的适用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没收财产 立法适用 司法适用 立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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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修正对刑事法制建设的指导意义
9
作者 刘柏纯 《政法学刊》 2004年第6期26-30,共5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刑事法制建设必须在宪法的指导下进行,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中贯彻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树立和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在刑事法制建设的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刑事法制建设必须在宪法的指导下进行,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中贯彻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树立和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在刑事法制建设的进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到公正司法和文明司法,在宪法的指导下加强刑事法制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修正 刑事立法 刑事司法 刑事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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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被引量:254
10
作者 刘宪权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86-97,共12页
情绪性刑事立法主要来源于易导致非理性结果的舆论,刑事法律的严厉性决定了刑事立法活动必须严谨且理性,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刑事立法必须杜绝情绪化干扰,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性立法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新近颁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情... 情绪性刑事立法主要来源于易导致非理性结果的舆论,刑事法律的严厉性决定了刑事立法活动必须严谨且理性,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刑事立法必须杜绝情绪化干扰,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性立法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新近颁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情绪性立法现象表现较为突出和严重。废除嫖宿幼女罪,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增设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加重对袭警行为的处罚,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不得减刑、假释等规定均是《刑法修正案(九)》中情绪性立法的典型立法例。科学的刑事立法必须力戒情绪,既要遵循刑法发展的内在规律,又要对舆论或民意的反应有所为且有所不为,如此才能将我国刑事立法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充分实现良法善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 情绪性立法 民意 舆论 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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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解读与反思 被引量:74
11
作者 刘宪权 陆一敏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32-41,共10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点修正内容包含对社会热点事件的立法回应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立法衔接。本次修正案总体上遵循了从严从重的立法整体趋向。本次修正案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重大突破更多的是对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现象的立法...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点修正内容包含对社会热点事件的立法回应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立法衔接。本次修正案总体上遵循了从严从重的立法整体趋向。本次修正案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重大突破更多的是对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现象的立法回应以及对社会公众激昂民意的安抚,与我国的现实国情和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刑事政策有所不符。本次修正案通过增设新罪、修改构成要件以扩大原有犯罪适用范围以及前置化刑法干预起点等修法技术和途径,本质上实现了对我国犯罪圈的扩张。加重多个罪名法定刑的修法现象同样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重刑化的发展趋势。应坚持刑法对社会治理干预的适度化,尽可能减少"轻罪立法",避免"现象立法",以杜绝"情绪性立法"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情绪性立法 轻罪立法 现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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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若干争议问题 被引量:70
12
作者 周光权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77-84,共8页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回应了社会发展形势,根据"犯罪化"的需要增设了一些新罪,并消减了部分犯罪的死刑配置,立法思路清晰。社会公众尤其是律师界、网络服务业对刑法的修改极为关心,其建议需要立法者认真考虑;要充分评估刑...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回应了社会发展形势,根据"犯罪化"的需要增设了一些新罪,并消减了部分犯罪的死刑配置,立法思路清晰。社会公众尤其是律师界、网络服务业对刑法的修改极为关心,其建议需要立法者认真考虑;要充分评估刑法"由轻改重"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对贪污贿赂罪犯从宽处罚的规定应该上升为总则性规定,应当将介绍贿赂行为作为受贿罪共犯论处,以使立法更为科学、合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犯罪化 限制死刑 立法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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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犯罪刑法立法研究——兼论我国刑法修正案(七)中的网络犯罪立法 被引量:55
13
作者 皮勇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49-57,共9页
目前我国网络犯罪具有网络化、集中在经济领域等主要特征,原有网络犯罪刑法规定不能满足遏制网络犯罪的需要。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为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 目前我国网络犯罪具有网络化、集中在经济领域等主要特征,原有网络犯罪刑法规定不能满足遏制网络犯罪的需要。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为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程序、工具罪,对我国网络犯罪立法体系有重要的补充完善作用,但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2004年7月1日生效的欧洲理事会《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中的有关网络犯罪的规定对完善我国网络犯罪立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通过对该公约与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的比较分析,提出完善立法的具体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七) 网络犯罪 立法疏漏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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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我国网络恐怖活动及其犯罪立法研究——兼评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和《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相关反恐条款 被引量:47
14
作者 皮勇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8-79,共12页
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网络恐怖活动是影响力和破坏力更大的综合形式的恐怖活动类型,包括四类行为,在我国比较严重的是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活动相关非法信息,它是暴力恐怖活动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犯罪立法缺少宣... 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网络恐怖活动是影响力和破坏力更大的综合形式的恐怖活动类型,包括四类行为,在我国比较严重的是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活动相关非法信息,它是暴力恐怖活动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犯罪立法缺少宣扬恐怖主义思想、煽动暴力恐怖活动罪,设立该罪为我国反恐斗争所必需,也与国际反恐立法趋势一致。设该罪应从反恐怖主义综合立法和刑法两方面进行构建,在《反恐怖主义法》和《刑法修正案(九)》中做适当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恐怖活动 《反恐怖主义法》 《刑法修正案(九)》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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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制度评析——以2011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视角 被引量:45
15
作者 李钟 刘浪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3-18,共6页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充分注意到了现行监视居住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并对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初衷是将监视居住确立为一种减少羁押...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充分注意到了现行监视居住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并对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初衷是将监视居住确立为一种减少羁押的替代性措施,但具体的条文设计却使监视居住制度产生了内部的分裂。在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住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显然已成为一种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因此,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充分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对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需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与控制。具体的审查、控制方法可以参照对逮捕的审查、控制方法,同时也需要确立对其进行定期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另外还需确立错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国家赔偿制度作为最后一道"防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监视居住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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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的道德诉求 被引量:40
16
作者 孙万怀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02-113,共12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公布伊始就引发了广泛讨论,随后的调整甚至引发了更大的争议。所有争议的本质还是立场选择——如何看待回应型的积极性立法的问题。法益理论无法提供一个批判立法的武器,无法撼动积极立法观的价值基础,反而常常为...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公布伊始就引发了广泛讨论,随后的调整甚至引发了更大的争议。所有争议的本质还是立场选择——如何看待回应型的积极性立法的问题。法益理论无法提供一个批判立法的武器,无法撼动积极立法观的价值基础,反而常常为积极立法助力。即使承认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也只能在刑法解释论范围内腾挪,在政策评价领域或者说在刑事立法领域,无法直接证明法益保护理论可以提供一个立法批判功能。在刑事立法领域应遵循规范保护为主的原则。立法的合理性包含着外在道德评价和内在道德评价。外在规范伦理的层次性特征恰恰为行为入罪与否提供了相对规范的标准。刑事立法首先要遵循规范伦理,要受到法律内在道德的制约与立法良知的制约。这是刑法成为良法的基本前提。同时,刑事法又因为涉及底线人权,所以其受到的制约应该更为广泛和严格。此外,刑法的修正不能也无法建立在期望其他法律配合的基础之上。就内在道德而言,刑事立法应当满足清晰性、一致性以及可实现性等诉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回应型立法 刑事政策 法益 法律的内在道德 刑法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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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轻罪立法的实践与反思——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 被引量:26
17
作者 杨楠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26-135,共10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轻罪立法呈现出法益保护前置化、罪名过度精细化和以规范宣示为目的的象征化等特征。轻罪立法通过扩张集体法益扩大了刑法处罚范围,限缩了个人权利的空间;对犯罪的过度类型化,导致罪刑体系支离;象征性的轻罪立法,...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轻罪立法呈现出法益保护前置化、罪名过度精细化和以规范宣示为目的的象征化等特征。轻罪立法通过扩张集体法益扩大了刑法处罚范围,限缩了个人权利的空间;对犯罪的过度类型化,导致罪刑体系支离;象征性的轻罪立法,还加剧了法律实效的短绌化。我国无论在实体法抑或程序法上均不存在罪刑分级的制度设计,单靠增设轻罪难以改善重刑刑法结构;区分轻罪与重罪的实质意义弱化,轻罪理论也难以证成轻罪立法的合理性。调整我国罪刑结构应先去重刑化、再严密法网,而轻罪立法会导致刑法“又严又厉”;轻罪立法蕴含的积极预防刑法观也非法治国刑法的应有之义。因此,对轻罪立法应保持谨慎,坚守刑法最小化的基本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轻罪立法 重刑刑法 积极刑法观 依法治国 刑法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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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同立法的实践路径与规范建构 被引量:22
18
作者 黄兰松 《地方立法研究》 CSSCI 2023年第2期18-38,共21页
第二次立法法修改增设了区域协同立法制度,这是对我国立法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贯彻,有助于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当下我国已形成了多样化的区域协同立法实践,但从国家法的层面,... 第二次立法法修改增设了区域协同立法制度,这是对我国立法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贯彻,有助于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当下我国已形成了多样化的区域协同立法实践,但从国家法的层面,依法享有协同立法权的主体仅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于区域协同立法主体的数量要求及可否跨级协同立法等,我国未做明确规定,同时,对区域协同立法权的行使、区域协同立法协调机制、区域协同立法程序等也未做规定。区域协同立法制度的完善,应当重点从区域协同立法主体、立法权、立法协调机制及立法程序四个方面展开,适当扩大区域协同立法主体的范围,对跨级的区域协同立法行为不可一概否认,对区域协同立法主体的数量做必要的限制;对区域协同立法权的行使做必要的规制;充分发挥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在区域协同立法中的协调作用;进一步拓展沟通交流渠道并从立法规划和计划、起草、提案审议、公布、批准、实施、监督等方面完善区域协同立法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法修改 区域协同立法主体 区域协同立法权 区域协同立法协调机制 区域协同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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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修改中的新制度建设 被引量:22
19
作者 王欣新 《法治研究》 CSSCI 2022年第4期3-17,共15页
在《企业破产法》的修订中需要创设一些新制度,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个人破产制度、简易破产程序、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和预重整制度。本文认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个人破产应当适用于所有自然人,不应再区分商自然人和消费者... 在《企业破产法》的修订中需要创设一些新制度,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个人破产制度、简易破产程序、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和预重整制度。本文认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个人破产应当适用于所有自然人,不应再区分商自然人和消费者分别立法。简易破产程序是破产法修订中应当增加的制度,同时还应当建立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因为单纯的简易程序不能解决小微企业破产中的诸多特殊问题,必须设立单独的程序。预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不仅是解决实践中的个别操作性问题,而且是健全、完善我国企业挽救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预重整是在法律规则下由当事人主导的庭外重组程序,法院与地方政府不应进行权力干预。预重整的对象是具有挽救可能,不依赖于重整强制措施保障,有能力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债务人。我国应当建立起详细、全面的预重整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修订 个人破产立法 简易破产程序 小微企业破产程序 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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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性刑事立法:概念、范围及其应对 被引量:20
20
作者 陈金林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1年第4期110-121,共12页
象征性刑事立法是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批判性标签。不过,就象征性刑事立法的存在范围,我国学界存在明显的分歧。由此引发了对这一立法批评模式的反批评,甚至有观点转而承认象征性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从象征性刑事立法的起源与流变中,可分别... 象征性刑事立法是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批判性标签。不过,就象征性刑事立法的存在范围,我国学界存在明显的分歧。由此引发了对这一立法批评模式的反批评,甚至有观点转而承认象征性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从象征性刑事立法的起源与流变中,可分别获取其积极面与消极面,即作为价值建构的“象征”以及法益保护机能的缺失。象征性刑事立法应被界定为完全没有法益保护机能仅以价值认同为存在根据的罪刑规范。目前的学说要么过于侧重其表象,要么过于狭隘地理解了法益保护机能的实现方式,导致象征性刑事立法批判的误用。肯定象征性刑事立法的观点,低估了其负面效果,高估了其对民众情绪的意义。欠缺适格的法益、法益侵害归因错误和违背刑法保护法益的作用机理,都可能导致象征性刑事立法。对象征性刑事立法,可通过立法进行纠正,也可以通过司法限缩等方式予以补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象征性刑事立法 象征性互动理论 刑法修正 法益保护 立法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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