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新证券法下“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实现路径——从“规则监管”到“原则监管”的转变 被引量:16
1
作者 郑彧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62-68,77,共8页
新证券法有关“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规定反映了近年来国际上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监管”趋势。行为监管要求将原有单纯满足监管规范要件的“形式合规”转向以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为结果目标的“实质合规”,由此金融消费者保护方... 新证券法有关“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规定反映了近年来国际上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监管”趋势。行为监管要求将原有单纯满足监管规范要件的“形式合规”转向以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为结果目标的“实质合规”,由此金融消费者保护方式呈现出从“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的转向。同样地,本次修法将以往中国证监会具体、细化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上升为抽象的法定义务,这就决定了券商在销售证券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完全以所谓的“程序合规”作为其完成“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标准,而应以“程序合规+实质合规”来证明其对“投资者适当性义务”要求的满足。新证券法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以结果为导向”的原则监管新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适当性 规则监管 原则监管 投资者保护
下载PDF
论韩国违反金融适合性原则的民事责任 被引量:14
2
作者 董新义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4-49,共6页
韩国资本市场法首次规定了金融适合性原则,在此之前,韩国法院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对金融机构违反适合性原则的民事责任进行判决,确定了不能仅以违反适合性原则而应当结合金融机构是否从事了不当劝诱和违反了保护义务等事实进行综合... 韩国资本市场法首次规定了金融适合性原则,在此之前,韩国法院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对金融机构违反适合性原则的民事责任进行判决,确定了不能仅以违反适合性原则而应当结合金融机构是否从事了不当劝诱和违反了保护义务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违法性的基准。但韩国立法和司法存在的缺陷是:资本市场法并未直接规定违反适合性原则的民事责任,法院认定违反适合性原则的民事责任的性质也仅为侵权责任,且举证责任主要由投资者负担等。借鉴韩国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同时摒弃其立法和司法缺陷,有助于完善我国金融法制和审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韩国资本市场法 适合性原则 保护义务 不当劝诱
下载PDF
美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发展及启示 被引量:13
3
作者 李文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46-54,共9页
以由美国金融市场管理局制定而获得美国证监会批准的关于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及其监管通告的内容为基础,阐述了《多德-弗兰克法案》颁布后美国证券市场适当性规则的基本原则、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所应承担的主要适当性义务的... 以由美国金融市场管理局制定而获得美国证监会批准的关于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及其监管通告的内容为基础,阐述了《多德-弗兰克法案》颁布后美国证券市场适当性规则的基本原则、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所应承担的主要适当性义务的内容以及违反适当性义务所可能受到的处罚等美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最新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美国相关规定的启示以及中国关于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规定,认为中国应该制定专门的部门规章来规范中国的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系统地完善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主要内容,完善对违反证券市场适当性义务的监管和处罚的规定,以更好地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证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规则 基本原则 适当性义务 处罚
下载PDF
适合性原则对我国寿险误导防范的启示 被引量:6
4
作者 焦清平 金艳芳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100-105,共6页
适合性原则起源于美国证券市场,并作为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纳入美国保险监管领域。其核心要求是销售方有义务在对投保人进行合理调查的基础上,向其推荐符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通过借鉴美国保险交易领域的适合性原则要求,结合我国寿险... 适合性原则起源于美国证券市场,并作为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纳入美国保险监管领域。其核心要求是销售方有义务在对投保人进行合理调查的基础上,向其推荐符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通过借鉴美国保险交易领域的适合性原则要求,结合我国寿险市场误导难禁和产品错配的现状,提出应从保护投保人利益和提高监管效率的角度,构建我国寿险业销售误导事中防范体系的实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合性原则 寿险业 误导防范
原文传递
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适合度规则之检讨——基于对美国新适合度规则的反思 被引量:5
5
作者 马幸荣 马辉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75-82,共8页
适合度规则是金融市场中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美国在多德法案之后对适合度规则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改革之后的美国适合度规则为证券经纪商自营设定了更多的义务并扩大了保护范围,我国台湾地区在其《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中亦设... 适合度规则是金融市场中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美国在多德法案之后对适合度规则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改革之后的美国适合度规则为证券经纪商自营设定了更多的义务并扩大了保护范围,我国台湾地区在其《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中亦设立了适合度规则以更好的保护金融消费者之利益。然则无论是改革之后的美国适合度规则还是台湾地区金消法中之适合度规则,其均存在诸多缺陷,在对两者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台湾地区适合度规则完善之建议,以期能为我国大陆地区的适合度规则体系构建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合度规则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比较 缺陷 完善
原文传递
生物效价报告值表示的科学规范性探讨 被引量:1
6
作者 韩璐 段丽 +3 位作者 谭德讲 李娜 杜颖 杭太俊 《药物分析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951-955,共5页
目的:探讨生物效价结果表示的科学规范性。方法:从方法的适用性、报告值的规范性、有效数字修约等方面来进行论述。结果:(1)只有当生物活性检测方法同时满足了系统适用性检验与样品适用性检验,才能得到准确可靠的最终报告值。(2)报告值... 目的:探讨生物效价结果表示的科学规范性。方法:从方法的适用性、报告值的规范性、有效数字修约等方面来进行论述。结果:(1)只有当生物活性检测方法同时满足了系统适用性检验与样品适用性检验,才能得到准确可靠的最终报告值。(2)报告值的表示应体现相应的精密度,一般采用所测效价值的相对置信区间来表示。(3)报告值表示需依据方法的变异度确定有效数字的位数,并遵循相关修约规则。结论:生物效价报告值表示的科学规范性探讨,对于效价测定具有示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效价 报告值 生物活性检测方法 测量结果 接受标准(认可标准) 方法适用性 系统适用性 样本适用性 准确度 精密度 修约规则
原文传递
成熟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述评 被引量:2
7
作者 葛向孜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53-58,共6页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一种舶来品,在国外已经产生多年。它的发展变化反映了成熟市场大量立法和实践方面的宝贵经验。美国、英国、欧盟、日本等的适当性制度各有不同,但总体体现出应用范围较广、应用方式比较谨慎、与投资者分类制度相结合...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一种舶来品,在国外已经产生多年。它的发展变化反映了成熟市场大量立法和实践方面的宝贵经验。美国、英国、欧盟、日本等的适当性制度各有不同,但总体体现出应用范围较广、应用方式比较谨慎、与投资者分类制度相结合、规定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等特点。对这些特点的评析借鉴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适当性规则 金融产品
下载PDF
美国保险产品销售的适合性原则 被引量:2
8
作者 徐浩 《科学.经济.社会》 CSSCI 2011年第4期146-149,共4页
起源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等自律规则的适合性原则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于美国的证券法规,但美国证监会(SEC)通过对证券公司的行政处罚以及对自律机构所作出的处罚的审查,逐步将其转变为半法律的规制。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制定... 起源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等自律规则的适合性原则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于美国的证券法规,但美国证监会(SEC)通过对证券公司的行政处罚以及对自律机构所作出的处罚的审查,逐步将其转变为半法律的规制。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制定了包含适合性原则的标准规则。2007年成立的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实施了新的针对变额年金被保险产品的适合性规则2330条,强化了证券公司收集顾客信息义务和对于保险代理人的培训义务以及对于合同的审查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合性原则 变额年金保险 规则2330条 NAIC标准规则
下载PDF
F检验临界值和模型定阶 被引量:2
9
作者 张文泉 齐永顺 《天津大学学报》 EI CAS CSCD 1989年第1期91-96,共6页
模型类型选择和模型适用性检验是时序建模的两个基本问题。时序模型适用性检验的核心是模型阶数确定问题。本文以统计学中的F检验和AIC准则为基础,推导出模型定阶F检验临界值。用它定阶简便实用。举例计算表明其结果和其他定阶方法相一致。
关键词 时序 建模 F检验 适用性 AIC准则
下载PDF
金融商品交易行为规则研究
10
作者 黄爱学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20-25,共6页
通过对金融商品交易行为规则含义的论述,指出确立金融商品交易行为规则,对于金融商品交易业者而言,具有明确的行为指引作用和约束作用;对于投资者而言,具有特殊的保护作用;有利于形成正常的交易秩序;有利于准确的执法和司法。且欧盟、... 通过对金融商品交易行为规则含义的论述,指出确立金融商品交易行为规则,对于金融商品交易业者而言,具有明确的行为指引作用和约束作用;对于投资者而言,具有特殊的保护作用;有利于形成正常的交易秩序;有利于准确的执法和司法。且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立法都进行了规定,我国需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从体系化及具体制度两个方面构建明确具体的行为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规则 说明义务 适合性规则 透明度规则 最佳执行规则
下载PDF
论金融商品交易业者的说明义务 被引量:1
11
作者 黄爱学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72-77,共6页
说明义务是指金融商品交易业者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时应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金融商品业者的有关信息、金融商品的风险特性以及利益冲突等,并以投资者理解为目的。说明义务是诚信、公正价值的具体化,是法定义务。其目的在于规... 说明义务是指金融商品交易业者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时应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金融商品业者的有关信息、金融商品的风险特性以及利益冲突等,并以投资者理解为目的。说明义务是诚信、公正价值的具体化,是法定义务。其目的在于规范金融商品交易业者的行为,弥补投资者信息上的不对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国际证监会组织以及欧盟和日韩等国立法对说明义务的内容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而且日本和韩国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了违反说明义务的民事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商品交易 金融商品交易业者 说明义务 适合性规则
下载PDF
消费过度负债的治理对策研究 被引量:7
12
作者 王婷婷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119-127,共9页
消费过度负债是各国在消费信用的广泛推行中普遍出现的现实难题,在我国,不断飙升的家庭债务隐含着深刻的过度负债危机,并业已成为现阶段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最大隐患。当前,用消费信贷法来规范不负责任的消费信贷行为,并通过消费破产制... 消费过度负债是各国在消费信用的广泛推行中普遍出现的现实难题,在我国,不断飙升的家庭债务隐含着深刻的过度负债危机,并业已成为现阶段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最大隐患。当前,用消费信贷法来规范不负责任的消费信贷行为,并通过消费破产制度来实现债务人的救济已成为域外先进国家有效防杜和治理消费过度负债的重要举措。为有效化解我国消费信用体系中存在的过度负债风险,应在宏观层面确立对金融消费者倾斜保护的理念、建构适当有责的信贷服务体系、建立消费债务人的市场退出机制,并在微观层面设立专门的消费信贷法典,架构宽严相济的消费债务清理法,做好配套制度的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过度负债 房贷危机 适当性义务 消费破产
原文传递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的贝叶斯网络机器学习方法 被引量:2
13
作者 赵珂 夏清清 胡晓艳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8期109-120,共12页
研究目的:避免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指标及其权重体系建立的主观性,通过“数据海选—非线性认知—线性规则转化”的方式,探索能反映城镇建设适宜性影响因素之间真实联系、评价结果易于理解、便于落地实施的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方法。研究方... 研究目的:避免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指标及其权重体系建立的主观性,通过“数据海选—非线性认知—线性规则转化”的方式,探索能反映城镇建设适宜性影响因素之间真实联系、评价结果易于理解、便于落地实施的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方法。研究方法:非线性机器学习、贝叶斯网络模型。研究结果:贝叶斯网络非线性结构学习出的有向无圈网络(DAG)揭示了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指标影响的线性主次性,贝叶斯网络非线性参数学习出的各评价指标重要度映射出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指标的线性重要度。研究结论:对比“专家经验线性评价”、“非线性贝叶斯网络评价”“转化线性规则评价”三种方法评价结果,非线性贝叶斯网络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大大高于专家经验线性评价结果,转化线性规则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不如非线性贝叶斯网络评价,但误差在可接受范围内,评价出的城镇建设适宜用地更加集中连片,评价结果易于感知、理解,可行性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镇建设适宜性 机器学习 贝叶斯网络 非线性认知 线性规则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