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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校车服务有效供给:私人选择还是公共选择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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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少林 蔡永凤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33-140,共8页
在我国农村,在经济人理性驱动下,农民选择让孩子乘坐"黑校车",实属无奈的私人理性选择。"理性无知"、现行评价体制和国家官僚控制,决定了单靠农民、学校或政府无法做到校车服务的有效供给。校车产品的特殊属性要求... 在我国农村,在经济人理性驱动下,农民选择让孩子乘坐"黑校车",实属无奈的私人理性选择。"理性无知"、现行评价体制和国家官僚控制,决定了单靠农民、学校或政府无法做到校车服务的有效供给。校车产品的特殊属性要求社会必须按照公共选择路径,变革校车决策规则,综合考虑民意表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行校车绩效预算,以求做到农村校车服务的有效供给,维护公众利益,提升政府形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校车服务 有效供给 私人选择 公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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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中公私法形式选择及其裁量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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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航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61-71,共11页
在现代政府治理实践中,政府越来越多地选择私法而非公法形式来完成行政任务,这就引发了公私法形式选择的问题。现实中,单一公法形式不能满足行政任务的多元化需求,这种矛盾催生了政府私法治理形式的分殊化。我国大量公私法实证规范都支... 在现代政府治理实践中,政府越来越多地选择私法而非公法形式来完成行政任务,这就引发了公私法形式选择的问题。现实中,单一公法形式不能满足行政任务的多元化需求,这种矛盾催生了政府私法治理形式的分殊化。我国大量公私法实证规范都支持政府选择私法形式,这在公私法规范目标的共通性上也能得到证立。具体来说,政府治理中私法组织的形式选择可以分为任务型、形式型和功能型三种;私法手段的形式选择可以在给付行政、调控行政和干预行政三类领域中展开讨论。只要法律无相反规范,政府就可以在裁量空间限度内进行形式选择。为了作出适当决定,这一形式选择应当遵循合目的性、价值衡量、经济分析以及程序调控等裁量方法,未来对此应进一步探索建立相应的裁量基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治理 公私法形式选择 行政任务 裁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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韧性发挥:“民办择校热”治理下的家庭教养行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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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韵 《基础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8-89,共12页
“民办择校热”折射当今社会弥漫的教育焦虑,“规制—变通”格局下的治理狭缝为家长择校释放空间。家庭教养行动与政策导向的错位背后存在“韧性发挥”的行动逻辑,表现为结构伸缩、关系协调和资源拓展:首先,调整家庭人力结构辅助子女择... “民办择校热”折射当今社会弥漫的教育焦虑,“规制—变通”格局下的治理狭缝为家长择校释放空间。家庭教养行动与政策导向的错位背后存在“韧性发挥”的行动逻辑,表现为结构伸缩、关系协调和资源拓展:首先,调整家庭人力结构辅助子女择校,呈现全员协作到一人独揽等多种教养形态;其次,通过施压、感化和诱导使子女配合高强度培优计划,形成亲子之间权力运作下的协调机制;最后,发挥家长潜能,拓展内外资源以提升择校竞争力。“韧性发挥”受到教育政策、家庭伦理以及共享价值和专家知识等制度要素的共同建构,体现家庭应对教育治理的能动性。把握“韧性发挥”的表现与成因,有助于为优化教育治理和缓解教育焦虑提供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办择校热 家庭教养 行动逻辑 韧性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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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冲突法上的个人法律选择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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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莉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74-84,共11页
个人法律选择权是通过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确定解决争议之准据法的资格,该项权利是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得以存在的。个人法律选择权的承认有着深刻的理论渊源。依据当代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理论,个人法律选择权具有多方面的经济价值... 个人法律选择权是通过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确定解决争议之准据法的资格,该项权利是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得以存在的。个人法律选择权的承认有着深刻的理论渊源。依据当代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理论,个人法律选择权具有多方面的经济价值与法律价值。与个人法律选择权所具有的存在价值相对应,当事人意思自治呈现出成为一般法律适用原则的发展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法律选择权 当事人意思自治 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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