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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权论纲 被引量: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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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龙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84-91,共8页
诉权是当事人因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或者处于不正常的状态 ,从而请求法院予以裁判解决的权利。诉权与诉讼标的是联系非常紧密的一对概念 ,诉权学说与诉讼标的学说更是迈着同样的理论发展脚步 ;诉权学说经历了从私法诉权说到公... 诉权是当事人因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或者处于不正常的状态 ,从而请求法院予以裁判解决的权利。诉权与诉讼标的是联系非常紧密的一对概念 ,诉权学说与诉讼标的学说更是迈着同样的理论发展脚步 ;诉权学说经历了从私法诉权说到公法诉权说 ,再到诉权否认说的三个阶段 ,实际上每一种诉权学说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一种完美的诉权学说至今仍然没有出现 ,但是公法诉权说的一些观点已经成为世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通说 ;诉权必须具备程序上和实体上的要件 ,否则诉权便不能正常行使和切实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诉权 当事人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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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诉讼的理论误区与制度重构 被引量:54
2
作者 章武生 段厚省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11-120,共10页
我国现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实质上是按大陆法系的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理论设置的,它要求诉讼标的同一、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当事人方为适格。这种单一的必要共同诉讼形式,不仅影响到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和增加诉讼的成本,而且造成了我... 我国现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实质上是按大陆法系的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理论设置的,它要求诉讼标的同一、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当事人方为适格。这种单一的必要共同诉讼形式,不仅影响到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和增加诉讼的成本,而且造成了我国必要共同诉讼的立法与司法、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为了满足司法实践对必要共同诉讼形式多样化的要求,尽可能使纠纷得到一次性解决,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在原有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的基础上,增设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和因牵连关系而形成的必要共同诉讼两种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当事入 必要共同诉讼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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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类型——基于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分析框架 被引量:59
3
作者 任重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37-156,共20页
基础理论是民事诉讼理论分层中处于上位的三个层次。以处于第一层的诉讼目的和诉权理论以及处于第二层的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为指引,以处于第三层的诉讼标的和既判力理论为中心,重新审视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类型(第四层),具有重要的... 基础理论是民事诉讼理论分层中处于上位的三个层次。以处于第一层的诉讼目的和诉权理论以及处于第二层的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为指引,以处于第三层的诉讼标的和既判力理论为中心,重新审视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类型(第四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标的并不同一,且不存在既判力扩张,故并非固有或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只有坚持连带责任的普通共同诉讼定位,将必要共同诉讼限定在诉讼标的同一和既判力扩张的情形,并扩展"诉讼标的同一种类"的范畴,才能贯彻诉讼目的,保障当事人诉权,落实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并使当事人真正实现其民事权利。以民事诉讼基础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对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法、司法和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同样是民事诉讼法学"法理化"的必经之路。否则,停留在注释和实证分析的民事诉讼法学终将枯竭其思想体系而退化为单纯的知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论分层 规范研究 法教义学 连带责任 诉讼标的 普通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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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人适格刍论 被引量:31
4
作者 李龙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77-80,共4页
适格当事人通常就是作为诉讼标的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 ,但是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规定 ,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也可以成为正当当事人。
关键词 当事人 当事人适格 民事诉讼 正当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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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之本土路径 被引量:44
5
作者 严仁群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91-109,共19页
美、德、日等国已在诉讼标的问题上作出了明确选择,而我国实务仍呈纷乱状态,至少有三条路径并存。既往的标的论低估了新、旧说之差异,高估了新说一次性解决纠纷之功效,诉讼标的相对论对新、旧说之折中并不合理。事件说在纠纷的一次性解... 美、德、日等国已在诉讼标的问题上作出了明确选择,而我国实务仍呈纷乱状态,至少有三条路径并存。既往的标的论低估了新、旧说之差异,高估了新说一次性解决纠纷之功效,诉讼标的相对论对新、旧说之折中并不合理。事件说在纠纷的一次性解决上最为彻底,而其缺陷其他诸说也有。国内法院普遍排斥竞合合并、预备合并,现行法苛待诉的变更,多数当事人系本人诉讼,故本土目前不具备采新说、事件说和相对论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新路径也不可采,只能采旧说。但应通过释明等措施尽力减少其负面效果,并朝新说乃至事件说努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标的 EOS案 事件说 竞合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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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请求权与诉讼请求权之辨——从物权确认请求权谈起 被引量:27
6
作者 王洪亮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01-109,共9页
从请求权制度功能上来看,请求权首先是实体法上的权利,具有主观权利的一般特征;其次是实体与诉讼的桥梁。在德国法上,通过代位诉讼以及确认之诉的性质争议,逐渐独立出诉讼上请求权,即争议标的,并将其定为在对国家的法律保护请求权上。由... 从请求权制度功能上来看,请求权首先是实体法上的权利,具有主观权利的一般特征;其次是实体与诉讼的桥梁。在德国法上,通过代位诉讼以及确认之诉的性质争议,逐渐独立出诉讼上请求权,即争议标的,并将其定为在对国家的法律保护请求权上。由此,诉讼请求权与实体请求权各自适用不同的规则,在某些情况下,对前者可以准用后者的规则,但对诉讼请求权,一般不得为实体法上的处分,如转让、免除、自愿履行等,也无适用诉讼时效之问题。物权确认请求权是确认之诉的一种,其客体应是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归属与内容"。在存在给付之诉或者其他救济可能时,原则上给付之诉或者其他救济措施优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体请求权 诉讼请求权 诉讼标的 确认之诉 物权确认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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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22条(责任竞合)评注 被引量:28
7
作者 叶名怡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71-190,196,共21页
《合同法》第122条旨在赋予受害人选择权以强化其利益保护,理论上可适用一切违反合同义务、并构成侵权的场合。竞合的违约行为类型通常限于加害给付、违反保护义务、恶意欺诈型给付以及违反后合同义务,竞合的侵权行为通常限于造成绝对... 《合同法》第122条旨在赋予受害人选择权以强化其利益保护,理论上可适用一切违反合同义务、并构成侵权的场合。竞合的违约行为类型通常限于加害给付、违反保护义务、恶意欺诈型给付以及违反后合同义务,竞合的侵权行为通常限于造成绝对权损害的侵害行为。竞合效果为"请求权相互影响说",但实践中存在异化现象,即"择一消灭"模式被广泛应用,但此模式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上均无法寻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采"旧诉讼标的理论",在此背景下,应在坚持"请求权相互影响说"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合同法》第122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完善责任竞合规则,以真正实现强化受害人保护的原初立法宗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竞合 违约 侵权 请求权竞合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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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 被引量:23
8
作者 张忠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15-122,共8页
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诉讼标的)是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所代表的普遍的环境公益与被告所体现的具体的环境私益之间的诉争,决定了法院在审判中的目标指向和作用范围。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别的诉讼,应建立二元制的审判对象体系并确立... 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诉讼标的)是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所代表的普遍的环境公益与被告所体现的具体的环境私益之间的诉争,决定了法院在审判中的目标指向和作用范围。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别的诉讼,应建立二元制的审判对象体系并确立相应的识别标准,分别解决起诉主体资格问题以及侵权责任、行政责任等实体性问题。正确认识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在把握环境公益诉讼、明确当事人争执的核心、划定法院裁判的范围、准确适用既判力规则等方面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审判对象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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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由的功能:演变、划分与定位 被引量:22
9
作者 曹建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20-128,共9页
我国民事案由制度通过司法解释的制定与修改,整体上呈现出功能强化的态势。民事案由具有法院管理和诉讼标的两项功能,现有的民事案由体系基本可以满足法院管理功能的需求,而其诉讼标的功能在司法实务中呈现出过度扩张的趋向。虽然民事... 我国民事案由制度通过司法解释的制定与修改,整体上呈现出功能强化的态势。民事案由具有法院管理和诉讼标的两项功能,现有的民事案由体系基本可以满足法院管理功能的需求,而其诉讼标的功能在司法实务中呈现出过度扩张的趋向。虽然民事案由与诉讼标的在划分依据上具有相似性与重合性,但部分案由与旧实体法说诉讼标的不能对应,民事案由的划分还没有达到旧实体法说诉讼标的的细致程度,两者的程序特征也明显不同,因此在司法案例的印证下,两者的混淆可能会造成法院裁判说理的混乱和当事人理解上的误识。同时,民事案由的功能扩张也存在不符合司法裁判逻辑、脱离争议焦点、倒果为因、迂回判断等问题,民事案由既有的法院管理功能也在现实上制约着其诉讼标的功能的扩张。因此,民事案由的功能定位应当回归法院管理功能,而在案件审理方面充分利用诉讼标的作为概念分析工具的效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案由 诉讼标的 法院管理 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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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辨析——以诉讼标的为切入的分析 被引量:18
10
作者 牛颖秀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1期40-47,共8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高度重合,诉讼主体分别是行政机关、环保组织和检察机关。前者的诉讼标的是国家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后者的诉讼标的是公众的生态环境利益,虽然都具有理论正当性,但因权利客体一致,形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高度重合,诉讼主体分别是行政机关、环保组织和检察机关。前者的诉讼标的是国家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后者的诉讼标的是公众的生态环境利益,虽然都具有理论正当性,但因权利客体一致,形成了双重主体请求权竞合的特殊情形。为解决两类诉讼主体分别起诉造成的重复索赔等问题,应当确立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优先顺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保持谦抑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诉讼标的 请求权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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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比较法视野下的谱系解读 被引量:15
11
作者 丁宝同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78-96,共19页
作为大陆法系传统下的一项具有相当复杂性和系统性的制度方案,执行异议之诉尽管在我国民诉法中得以初步确立,并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形成了初级程序规则,但尚有诸多深层次的系统性问题有待解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其深入开展系统性研究,... 作为大陆法系传统下的一项具有相当复杂性和系统性的制度方案,执行异议之诉尽管在我国民诉法中得以初步确立,并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形成了初级程序规则,但尚有诸多深层次的系统性问题有待解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其深入开展系统性研究,在对其概念内涵作出准确界定的基础上勾勒其制度谱系框架并作出系统解读,以对其形成系统性的全面认知,并以之为基础指出我国现行立法中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性缺陷,从而为其制度落实和系统完善提出可行性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谱系解读 执行异议之诉 诉的主体 诉的目的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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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主文明确化:程序法理与权力分工 被引量:12
12
作者 曹云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42-52,共11页
判决主文明确化涉及当事人与法院以及法院内部等不同层面主体间的分工。由于执行机关对执行依据仅有"形式审查权",因此判决主文不明确的问题会以各种形式"回流"至审判部门解决,最终可能以"诉讼请求具体化"... 判决主文明确化涉及当事人与法院以及法院内部等不同层面主体间的分工。由于执行机关对执行依据仅有"形式审查权",因此判决主文不明确的问题会以各种形式"回流"至审判部门解决,最终可能以"诉讼请求具体化"的形式转化为法院与当事人间的分工以致"起诉难"。通过对判决主文事项分析,其包括权利宣告与效果具体化之内容。前者需通过对要件事实的审判予以确定;后者无法定的要件事实予以"框定"。基于该种不同性质,可将前者作为诉讼请求之内容,受处分原则规制,且可通过立案、审判两个程序环节予以补充完善;后者无需作为诉讼请求的内容,不受处分原则规制,不作为上诉或再审的对象,可由法院裁量确定,以此达到公正与效率间的平衡,优化不同程序层面主体间的职责分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处分原则 诉讼标的 判决主文 判决主文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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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 被引量:7
13
作者 蒲菊花 《河北法学》 2003年第5期64-69,共6页
我国代位权制度对“入库规则”的放弃,对我国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影响极大,现有的“一 诉讼标的说”和“二诉讼标的说”均难成立,应当采纳新诉讼标的理论和“争点效”理论来解决其诉 讼标的和判决拘束力问题,即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 我国代位权制度对“入库规则”的放弃,对我国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影响极大,现有的“一 诉讼标的说”和“二诉讼标的说”均难成立,应当采纳新诉讼标的理论和“争点效”理论来解决其诉 讼标的和判决拘束力问题,即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债权人提出的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 务的诉讼请求,而作为基础法律关系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 关系,则因判决的争点效而具有约束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 代位诉讼制度 诉讼标的 代位权 诉讼请求 债权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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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537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诉讼评注 被引量:9
14
作者 蒲一苇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8-32,共15页
《民法典》第537条沿袭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在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上采取“直接受偿规则”,使得代位权的制度本旨从债权保全转向债权实现,由此导致债权人代位诉讼的... 《民法典》第537条沿袭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在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上采取“直接受偿规则”,使得代位权的制度本旨从债权保全转向债权实现,由此导致债权人代位诉讼的内部关系和诉讼结构出现了本质变化,不再符合传统的诉讼担当原理,需要重新进行理论阐释和制度构造。按照“直接受偿规则”,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应为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作为实体法利益归属主体本身即属于适格当事人;债务人可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所作判决对债务人具有既判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 直接受偿规则 诉讼担当 诉讼标的 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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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解释论——以诉讼法视角为切入点 被引量:9
15
作者 夏志毅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6期24-32,49,共10页
我国民法学说就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与法效果均存在争论,司法实务对债权人撤销权的撤销对象也认识不清,从而难以确定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形态。以诉讼标的理论检视,债权人撤销之诉不仅处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还可能涉及其他实体法权利。... 我国民法学说就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与法效果均存在争论,司法实务对债权人撤销权的撤销对象也认识不清,从而难以确定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形态。以诉讼标的理论检视,债权人撤销之诉不仅处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还可能涉及其他实体法权利。随着《民法典》的施行,法律行为区分原则已得到普遍认可,债权人撤销权的撤销对象原则上仅限于处分行为,支持债权人撤销权的形成判决则为法定物权变动依据,被转让的财产在判决生效时即回复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达成债权人撤销之诉的目的。在例外情形下,撤销对象也可包括负担行为。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形态则包括第三人参加之诉、必要共同诉讼和需合并审理的必要共同诉讼三种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撤销权 诉讼标的 撤销对象 区分原则 诉讼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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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诉讼中的适格当事人研究 被引量:2
16
作者 李龙 闫宾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4年第5期26-32,共7页
理论上之所以对代位诉讼存在着诸多分歧,是因为没有廓清代位诉讼的真正含义,本文采用的纯粹代位诉讼这一概念实际是本质意义上的代位诉讼。代位诉讼的当事人适格的基础是法定的纠纷管理权;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诉讼标... 理论上之所以对代位诉讼存在着诸多分歧,是因为没有廓清代位诉讼的真正含义,本文采用的纯粹代位诉讼这一概念实际是本质意义上的代位诉讼。代位诉讼的当事人适格的基础是法定的纠纷管理权;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诉讼标的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务人受既判力的拘束,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关于代位权存否则适用“争点效”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诉讼 适格当事人 诉讼标的 债务人 债权人 诉讼实施权 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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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请求之释明 被引量:8
17
作者 蔡虹 张琳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33-139,共7页
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利益期待的集中体现,诉讼请求构成受诉法院审判的直接对象。与此同时,诉讼请求又与诉讼标的密切相关,但诉讼标的指涉的案件实体范畴要比诉讼请求更大,涵盖了事实争点、法律关系、诉讼理由等。它以诉讼请求作为... 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利益期待的集中体现,诉讼请求构成受诉法院审判的直接对象。与此同时,诉讼请求又与诉讼标的密切相关,但诉讼标的指涉的案件实体范畴要比诉讼请求更大,涵盖了事实争点、法律关系、诉讼理由等。它以诉讼请求作为首要的识别指引并预设着法院的审判范围。由于法院主导着纠纷事实的法律适用,当事人不负担提出“适法评价”诉讼请求之义务;法院应当在当事人诉讼请求“描绘”的事实背景及其诉讼目的范围内向其释明,引导当事人提出法律评价完整、适当的诉讼请求,以便确定案件的诉讼标的。法院释明失范时应当设置一定的法律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 释明 法院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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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范式之反思——以民事诉讼法为中心 被引量:2
18
作者 袁中华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9-147,共19页
法律关系范式,即视法律关系为民法的核心概念、体系基石与基本方法论的思维模式。这种范式贯穿于民法以及民事诉讼法领域。在民事诉讼法中,它具体体现在案由、诉讼标的、证明责任、当事人等制度及民事审判方式等领域。虽然这种范式对我... 法律关系范式,即视法律关系为民法的核心概念、体系基石与基本方法论的思维模式。这种范式贯穿于民法以及民事诉讼法领域。在民事诉讼法中,它具体体现在案由、诉讼标的、证明责任、当事人等制度及民事审判方式等领域。虽然这种范式对我国民事司法有着历史性贡献,但其也带来诸多弊端。考察私法史可以发现,无论是萨维尼式、苏联式还是本土式的法律关系范式,均在抽象性或者伦理性方面存在缺陷,难以承担民法体系化及民事司法基本方法论之重任。法律关系范式应让位于权利范式。以权利范式替代法律关系范式,并在权利范式中发挥请求权的基础性作用,方能实现民事诉讼中实质诉讼法的体系化,并推动诉讼程序法的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关系范式 权利范式 诉讼标的 民事案由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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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之诉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5
19
作者 黄良友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38-144,共7页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建立民事再审之诉。民事再审之诉作为一种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具有救济和监督功能。关于民事再审之诉的诉讼标的,有二元诉讼标的说和一元诉讼标的说,但一元诉讼标的说显得更为合理。民事再审之诉的...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建立民事再审之诉。民事再审之诉作为一种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具有救济和监督功能。关于民事再审之诉的诉讼标的,有二元诉讼标的说和一元诉讼标的说,但一元诉讼标的说显得更为合理。民事再审之诉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再审事由、提起期间、管辖法院等。为了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防止再审程序的滥用,必须对民事再审之诉的提起规定极为严格的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制度 民事再审之诉 性质 诉讼标的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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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的既判力问题--基于诉讼标的之考察 被引量:5
20
作者 黄涧秋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1年第4期87-96,共10页
既判力原则上具有相对性,但由于某些行政行为往往涉及众多行政相对人,法院在适用既判力规则时呈现出主观范围不断扩张的倾向。各级法院在既判力是否适用于同一行政行为的其他相对人上有各种模式,包括同一诉讼标的论、同一诉讼标的之否... 既判力原则上具有相对性,但由于某些行政行为往往涉及众多行政相对人,法院在适用既判力规则时呈现出主观范围不断扩张的倾向。各级法院在既判力是否适用于同一行政行为的其他相对人上有各种模式,包括同一诉讼标的论、同一诉讼标的之否定论、撤销之诉判决的普适性效力论、同一诉的利益论等,其中诉讼标的是一个核心概念。禁止重复起诉与既判力规则分别适用于不同的阶段,后者在于避免诉讼标的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诉讼标的决定既判力的适用范围,它是指行政行为违法并损害原告权利的主张,而不能与行政行为相等同。对于同一行政行为的起诉,应当更多地考虑适用必要共同诉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 行政行为 诉讼标的 必要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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