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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数字平台规制的新方向:特别化、前置化、动态化——欧盟《数字市场法(草案)》解析 被引量: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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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世刚 包丁裕睿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77-96,共20页
大型数字平台服务提供者给市场可竞争性、消费者和商业用户的利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关注。传统民商法和竞争法对平台的规制存在明显不足。欧盟已启动对大型数字平台服务的特别规制,其《数字市场法(草案)》为规制作为... 大型数字平台服务提供者给市场可竞争性、消费者和商业用户的利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关注。传统民商法和竞争法对平台的规制存在明显不足。欧盟已启动对大型数字平台服务的特别规制,其《数字市场法(草案)》为规制作为"守门人"的平台提供了新方案:在立法模式方面,其跳出了传统竞争法框架,针对大型平台采取了特别、独立的规制路径;在规制方式方面,其构建了对平台的事前规制模式,对"守门人"设置了禁止性义务群与积极性义务群;在规制体系方面,其以比例原则为核心的动态监管体现了监管的灵活性。针对数字平台规制竞争保护取向存在争议、法律适用路径复杂、用户权益保护不足、透明度与灵活性需要增强等问题,平台规制的特别化、前置化、动态化特点具有比较法上的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市场法 大型数字平台 平台经济 不正当竞争 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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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商业外观保护之“知名性”的重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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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春芳 伦佩明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54-58,共5页
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商业外观"的概念,它源于美国的判例,但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规定的"包装、装潢"却与"商业外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此种"包装、装潢"只有使用在"知名... 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商业外观"的概念,它源于美国的判例,但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规定的"包装、装潢"却与"商业外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此种"包装、装潢"只有使用在"知名商品"之上方可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即使相关司法解释对"知名性"的认定标准作出了详细描述,但是"知名性"要求仍然在日益增多的商业外观案件审判过程中凸显出认定的困难并且引发了一系列在认定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建议借鉴商标保护的前提条件,将"显著性"引入"包装、装潢"的保护当中,从而取代商品"知名性"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外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名商品 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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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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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蔚然 《河南科技》 2023年第2期131-134,共4页
【目的】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法律内涵,厘清与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为形成统一认定标准提供建议。【方法】分析近年来国内外相关案例,比较新旧法律条文,参考《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解释》,进... 【目的】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法律内涵,厘清与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为形成统一认定标准提供建议。【方法】分析近年来国内外相关案例,比较新旧法律条文,参考《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解释》,进一步阐释相关使用行为构成要素。【结果】《反不正当竞争法》虽明确了对未注册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边界,但司法界对相关要素的认定存在不同观点,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境,立法中缺乏对使用行为合法边界的标准释义。【结论】应结合地域要素、时间要素等进行多角度判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中“有一定影响”要素,划定商业标识范畴,并自一般公众视角厘清“实际混淆”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品包装装潢 有一定影响 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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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标识立法保护的新发展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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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莲峰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23-29,共7页
2014年5月1日生效的《商标法》和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立法层面,对商业标识的保护做了一些新的规定:首次确立了商业标识的概念;扩大了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加大对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增加和细化了商业标识不正当... 2014年5月1日生效的《商标法》和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立法层面,对商业标识的保护做了一些新的规定:首次确立了商业标识的概念;扩大了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加大对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增加和细化了商业标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对假冒商业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从使用延伸至生产经营等其他环节;注重对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立法协调,对商业标识反向假冒行为的双法规制。两部立法保护的对象虽各有侧重,但共同关注对商业标识使用的界定,在判断商标侵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上有其共性。两部法律相互补充,力图协调解决商业标识之间的权利冲突,呈现出立法体系化之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标识 冲突和保护 《商标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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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优势地位规则的现实需求和立法期待——基于顺丰菜鸟之争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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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佳君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93-99,共7页
2017年爆发的"顺丰菜鸟之争"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对具有相对优势地位企业的规制困境,现有法律框架下,从民法角度或反垄断法角度均难以对此种情形进行有效处理。对于禁止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具有相当程度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从... 2017年爆发的"顺丰菜鸟之争"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对具有相对优势地位企业的规制困境,现有法律框架下,从民法角度或反垄断法角度均难以对此种情形进行有效处理。对于禁止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具有相当程度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从事不公平交易的行为,相对优势地位规则具有理论可行性和现实必要性,比较法的经验表明世界各国普遍进行了相对优势规则立法。结合中国法治国情和现实需求,我国可考虑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系中增加相对优势地位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顺丰菜鸟 相对优势地位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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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德国法中消费者主导形象的内涵及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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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艳 《阅江学刊》 2016年第5期48-54,共7页
欧洲法院在多年的司法审判中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消费者主导形象,包括消费者具有的知识水平、对广告或其他说明的注意力和理智程度三方面的标准。符合主导形象的欧洲消费者在以上三个方面均达到平均水平。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消... 欧洲法院在多年的司法审判中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消费者主导形象,包括消费者具有的知识水平、对广告或其他说明的注意力和理智程度三方面的标准。符合主导形象的欧洲消费者在以上三个方面均达到平均水平。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消费者和竞争者为直接立法目的,经营者不得使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商品要素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在欧洲已较为成熟的"消费者主导形象"概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尚未得到应用,这导致法院在认定竞争行为是否引起消费者误解时颇费思量。在初期我国法院应结合经验式方法中的专家鉴定、消费者调查等手段,辅助法官了解消费者的交易观点,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就消费者主导形象发布权威判例或司法解释后,我国的消费者主导形象将逐渐清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主导形象 不正当竞争行为 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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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数据获取行为的正当性认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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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倩倩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0年第10期182-185,共4页
由于数据相关立法缺乏,对于目前日益频发的新类型数据竞争纠纷,数据获取行为的合法边界难以界定。鉴于有关用户数据的竞争纠纷因所涉主体众多、利益平衡难等问题而较为特殊,故从用户数据获取竞争纠纷类型案件入手,分析法院在此类数据获... 由于数据相关立法缺乏,对于目前日益频发的新类型数据竞争纠纷,数据获取行为的合法边界难以界定。鉴于有关用户数据的竞争纠纷因所涉主体众多、利益平衡难等问题而较为特殊,故从用户数据获取竞争纠纷类型案件入手,分析法院在此类数据获取行为正当性认定中所面临的具体困境,并进一步从法律适用以及数据获取的司法实践规则再构建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能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的用户数据获取行为规制路径有所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用户数据 数据获取 反不正当竞争法 正当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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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视阈下屏蔽视频广告行为的正当性之辩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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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晋 张松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113-126,共14页
互联网行业屏蔽视频广告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近年来备受关注,尤其是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构成要素和适用场景颇具争议。2022年11月2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试图将无正当理由拦截、屏蔽... 互联网行业屏蔽视频广告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近年来备受关注,尤其是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构成要素和适用场景颇具争议。2022年11月2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试图将无正当理由拦截、屏蔽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内容、页面的行为认定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屏蔽视频广告行为的违法性认定还远未达成共识。“劳动专有权”自然法思想赋予了视频网站排他性的独占权,破坏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系的稳定。在对屏蔽广告行为进行正当性考量时,司法实践中存在抛却合同条款下的权利义务和忽视衡平视频网站、用户、屏蔽方三方利益的倾向。结构视频广告的“免费视频服务+增值广告业务”商业模式,甄别不同单边市场存在的竞争冲突,加强合同双方合意机制的约束,能够有效纾解此类案件中的行业发展与用户便利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双边市场 视频广告 搭便车 屏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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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保护的三重进路——评新浪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 被引量: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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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可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5-27,共13页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将"数据"纳入"民事权利"一章,但其法律定位和保护方式远未明确。中国数据不正当竞争第一案——新浪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展示出两造及法院对于用户数据的不同理解。在商业秘密...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将"数据"纳入"民事权利"一章,但其法律定位和保护方式远未明确。中国数据不正当竞争第一案——新浪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展示出两造及法院对于用户数据的不同理解。在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和数据财产化的三重数据保护进路中,数据权的设计不但能为数据提供最佳保障,而且通过与个人信息权的折冲与调和,最终促成一套可预期性和灵活性兼备的数据保护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个人信息 数据权 反不正当法 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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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财产化及其法律规制的理论阐释与构建 被引量: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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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晓青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81-97,共17页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并具有重要的财产性利益。数据具有财产属性,应受到法律保护。符合知识产权法保护条件的数据可以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不具备知识产权客体条件的数据,在存在值得法律保护的财产性利益或...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并具有重要的财产性利益。数据具有财产属性,应受到法律保护。符合知识产权法保护条件的数据可以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不具备知识产权客体条件的数据,在存在值得法律保护的财产性利益或竞争性利益时,可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的专门立法也是数据法体系构建的重要走向。关于数据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保护模式的认识差异,不应影响其财产化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财产化 法律规制 知识产权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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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竞争法取向 被引量: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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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祥俊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8-31,共14页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属性定位、目标取向和判定方法,构成其法律特质的三个维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竞争法(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私法)交叉的法律领域,国际条约及国内理论通常将其归入知识产权法,我国法院一直将其纳入知识产权司法范围,司...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属性定位、目标取向和判定方法,构成其法律特质的三个维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竞争法(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私法)交叉的法律领域,国际条约及国内理论通常将其归入知识产权法,我国法院一直将其纳入知识产权司法范围,司法裁判将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化的倾向比较普遍和突出,其竞争法属性相应地被忽视。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结缘是历史背景、实用主义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始终以竞争法方式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功能。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属于竞争法的范畴,需要回归竞争法的理念和方法,追求竞争法的目标取向,采用符合竞争法和市场竞争属性的行为判断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法 知识产权法 竞争行为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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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数据专条"的建构--落实中央关于数据产权制度顶层设计的一种方案 被引量: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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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祥俊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5-29,共15页
商业数据的立法保护,是回应数据产权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在准确认识权益特点,全面总结司法实践,充分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应通过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专设数据保护条款,针对以企业数据为核心的商业数据,构建一种既赋予一定排他性,... 商业数据的立法保护,是回应数据产权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在准确认识权益特点,全面总结司法实践,充分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应通过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专设数据保护条款,针对以企业数据为核心的商业数据,构建一种既赋予一定排他性,又兼顾数据流通利用的商业数据弱权利保护机制。采取数据专条保护模式应当立足于权利式保护,使数据权益保护具有确定性和事先可识别性,并将事先的保护措施规定为受保护数据的构成要件,成为是否予以保护的重要界限。在具体的条款设计中,应以激励数据生成和促进数据流通利用为导向,设定受保护商业数据的构成要件,对侵权行为进行类型化界分,划定商业数据的保护边界,推进数字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数据法益 商业数据专条 数据产权 企业数据 弱权利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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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65
13
作者 罗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32-137,共6页
电视节目模板已经在国际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产业,但人们对它本身的认识及其法律保护问题仍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在各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虽然电视节目模板的某些元素分别受到不同法律的保护,但电视节目模板作为一个整体往往不符合版权法... 电视节目模板已经在国际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产业,但人们对它本身的认识及其法律保护问题仍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在各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虽然电视节目模板的某些元素分别受到不同法律的保护,但电视节目模板作为一个整体往往不符合版权法的保护标准,也很难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视节目模板 版权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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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定位 被引量:74
14
作者 孔祥俊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736-757,共22页
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位不断发生变化。当前我国的立法和法律现实已对于重新思考和定位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了新的需求。本文总结和反思了百余年来历史发展和当前国际立法的四大趋向,... 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位不断发生变化。当前我国的立法和法律现实已对于重新思考和定位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了新的需求。本文总结和反思了百余年来历史发展和当前国际立法的四大趋向,认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应充分考虑国际趋向,使修订以后的法律更加现代化。着重根据经济变革时代的新要求,根据我国立法背景、现实竞争状况、法律修订和法律适用的动态,从放弃"竞争关系"的要件地位、采用广义的竞争行为、重塑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标准以及把握好竞争行为类型的"小杂烩式"聚合特性等多个角度和层面,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新的定位,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建构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行为 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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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创新和发展——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20周年而作(上) 被引量:69
15
作者 孔祥俊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3-17,共15页
结合从事《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执法以及司法的经历和体验,尤其是从司法对于该法的创新性适用的视角,立足于该法适用中的八个基本关系,对于适用该法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准确把握这些关系,对于正确适用该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 竞争关系 自由竞争 商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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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视角下数据财产的制度选项 被引量:67
16
作者 郝思洋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45-60,共16页
调整对象的相似性、类似的制度目标以及相似的历史发展轨迹使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为数据财产研究提供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制度参照。在制度选择时,应以激励数据流转为首要价值目标,并按照既有制度优先于创设制度的原则进行排序。在既有制度中... 调整对象的相似性、类似的制度目标以及相似的历史发展轨迹使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为数据财产研究提供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制度参照。在制度选择时,应以激励数据流转为首要价值目标,并按照既有制度优先于创设制度的原则进行排序。在既有制度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能够为数据财产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邻接权制度在扩展客体类型后也可作为数据财产的一类制度选项。在创设制度中,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设定独立法益类型的模式不仅能够通过控制特定行为赋予企业有限的财产保护,而且有利于数据流通目标的实现,是数据财产未来较为恰当的制度选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数据财产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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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代化 被引量:66
17
作者 孔祥俊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37-55,共19页
国际范围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史,在历经前巴黎公约时期和巴黎公约推动发展时期的基础上,于20世纪中期以后的后巴黎公约时期,开启了现代化的制度变革,形成了以保护对象多元化等为标志的现代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在理念和... 国际范围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史,在历经前巴黎公约时期和巴黎公约推动发展时期的基础上,于20世纪中期以后的后巴黎公约时期,开启了现代化的制度变革,形成了以保护对象多元化等为标志的现代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在理念和制度上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吸收了现代元素,但仍需要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法律的准确定位、保护对象的多元化和具体制度设计上,进行进一步的现代化改造和制度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现代化 多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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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范围的扩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完善 被引量:61
18
作者 王先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64-72,共9页
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这使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展。一方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和受害者的范围扩大,竞争关系淡化;另一方面,一般条款的确立使得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范围不受所列举的典... 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这使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展。一方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和受害者的范围扩大,竞争关系淡化;另一方面,一般条款的确立使得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范围不受所列举的典型行为所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需要作出相应的完善,以扩大该法的调整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 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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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新视域下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被引量:62
19
作者 孔祥俊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92-116,共25页
《民法总则》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了反不正当竞争的新理念、新范式和新标准,并为认识和反思两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契机和新视域。我国采取反不正当竞争单独立法的模式,该法具有自身的独立界限和自洽性,以独特方式实现其... 《民法总则》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了反不正当竞争的新理念、新范式和新标准,并为认识和反思两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契机和新视域。我国采取反不正当竞争单独立法的模式,该法具有自身的独立界限和自洽性,以独特方式实现其价值和目标,但民法仍是其重要基础、指导和依据。权益保护和行为特性既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两个基本支点,又是它与民法的重要纽带和连接点。反不正当竞争法既需要在民法的宏观视野之下观察,重视其基本法律背景和原则精神的关联性,又需要重视其在具体思路、判断模式等方面的重大差异,避免二者之间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混同。特别是,新时代的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要充分体现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思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事权利 民事利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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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顶层设计与实施中的疑难问题探讨 被引量:60
20
作者 郑友德 王活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3-18,共16页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顶层设计上,应注重决定性、前瞻性、协同性、现实性、创新性和谦抑性的指导作用。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增设"遵守法律"的规定,使该法向制止不正当竞争基本法转型,同时面临如何规制反不正当竞...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顶层设计上,应注重决定性、前瞻性、协同性、现实性、创新性和谦抑性的指导作用。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增设"遵守法律"的规定,使该法向制止不正当竞争基本法转型,同时面临如何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外的"违法行为"的新挑战。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排他权与合法权益上呈并行关系;与反垄断法相互融合,形成促进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广义竞争法。制止混淆行为条款、制止侵犯商业秘密条款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条款尚有待完善。建议尽快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或者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保障新法顺利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修订 违法行为 混淆之虞 商业秘密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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