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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史与法治史——以法律人沈钧儒为视角的透视
1
作者 李在全 《嘉兴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11-15,共5页
采取"以小见大"的叙述策略,从沈钧儒个体生命史中——"速成"式的法政教育、多元的社会角色、苦苦追求宪政法治而未果等透视近代中国法治的艰辛历程。这些问题均是"嵌入"在近代中国大背景中的,也是近代中... 采取"以小见大"的叙述策略,从沈钧儒个体生命史中——"速成"式的法政教育、多元的社会角色、苦苦追求宪政法治而未果等透视近代中国法治的艰辛历程。这些问题均是"嵌入"在近代中国大背景中的,也是近代中国法治问题之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史 生命史 沈钧儒 法律人 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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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大革命时期国民党南方政权的劳动立法 被引量:8
2
作者 饶东辉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4期73-79,131,共8页
1924年至1927年间,国民党南方政权把解决全社会关注的劳动问题作为推进国民革命的重要一环,加大了劳动立法的力度,《工会条例》等劳动法规相继颁布实施。这对于改善工人的劳动状况,促进工人运动的发展和国民革命高潮的到来... 1924年至1927年间,国民党南方政权把解决全社会关注的劳动问题作为推进国民革命的重要一环,加大了劳动立法的力度,《工会条例》等劳动法规相继颁布实施。这对于改善工人的劳动状况,促进工人运动的发展和国民革命高潮的到来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国民党南方政权的劳动立法,从一开始就具有急功近利的特征,可行性研究明显不足,并在某种程度上诱发了工人运动中的“左”倾情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革命 国民党南方政权 劳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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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抗战时期沈钧儒的宪政思想与政治主张 被引量:1
3
作者 蔡浩明 黄奇 《嘉兴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22-28,共7页
沈钧儒是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旗帜、民主政治的斗士。抗战时期,沈钧儒本着团结抗战、民主建国的政治主张,积极发动和参加民主宪政运动,提出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宪政思想,为爱国民主统一战线的建立作出了卓越贡献。
关键词 沈钧儒 宪政思想 政治主张 爱国民主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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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云南司法行政机构之更迭
4
作者 谢蔚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CAS 2015年第4期103-106,110,共5页
民国最初两年,云南省级司法行政机构经历了四个时期:民政司时期、内务司时期、司法司时期和司法筹备处时期。前两个时期是省政府内部改革期,后两个则是北京政府统一改革期。其更迭神速主要受到司法独立理念、经费困窘和中央地方争夺司... 民国最初两年,云南省级司法行政机构经历了四个时期:民政司时期、内务司时期、司法司时期和司法筹备处时期。前两个时期是省政府内部改革期,后两个则是北京政府统一改革期。其更迭神速主要受到司法独立理念、经费困窘和中央地方争夺司法权三方面因素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行政机构 司法司 司法筹备处 司法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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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法制建设的概况及其主旨 被引量:6
5
作者 徐增满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3期49-52,共4页
本文通过对延安时期的立法状况、司法制度进行回顾和分析研究,从整体上对延安时期的法制建设作出了概括性的评价。归纳延安时期法制建设的主旨为:实事求是的法制精神、依靠群众的法制路线、保障民主的法制原则、依据政策的法制方针、... 本文通过对延安时期的立法状况、司法制度进行回顾和分析研究,从整体上对延安时期的法制建设作出了概括性的评价。归纳延安时期法制建设的主旨为:实事求是的法制精神、依靠群众的法制路线、保障民主的法制原则、依据政策的法制方针、求实创新的法制作风和反帝反封建的法制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延安时期 立法 司法 法制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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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华民国宪法》制定过程的特征 被引量:1
6
作者 刘兰昌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4期37-42,共6页
中华民国史上第一部正式的资产阶级国家宪法《中华民国宪法》是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北洋政府统治下的产物。在制宪过程中 ,由于封建势力和封建观念的影响 ,资产阶级制宪主体———国会的种种局限性以及国民资产阶级民主制宪意识的淡薄 ,使... 中华民国史上第一部正式的资产阶级国家宪法《中华民国宪法》是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北洋政府统治下的产物。在制宪过程中 ,由于封建势力和封建观念的影响 ,资产阶级制宪主体———国会的种种局限性以及国民资产阶级民主制宪意识的淡薄 ,使《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过程表现出不同于他国的特征 ,本文拟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洋政府时期 《中华民国宪法》 宪政思想 资产阶级 制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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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现代化研究与20世纪的法制变革 被引量:2
7
作者 刘笃才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6期36-40,共5页
本文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的对象与方法进行了探讨 ,认为法制现代化研究应该着重研究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过程 ,特别是 2 0世纪的中国法制变革过程 ,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 ,以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词 中国 法制现代化研究 近代法制史 法制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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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经济法律体系及其作用初探 被引量:6
8
作者 石柏林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126-128,共3页
民国时期经济法律体系及其作用初探石柏林近来年,随着人们对民国经济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民国经济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如何摆脱资料堆砌的传统研究方法,从新的角度进行一些开拓却还做得不够。本文拟从经济法体系... 民国时期经济法律体系及其作用初探石柏林近来年,随着人们对民国经济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民国经济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如何摆脱资料堆砌的传统研究方法,从新的角度进行一些开拓却还做得不够。本文拟从经济法体系的角度对民国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经济法律体系 经济法体系 南京政府 经济法律规范 经济立法活动 民法典 经济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 经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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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保辜制度“刑事和解”功能实现动因 被引量:1
9
作者 谢军 李峰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6年第1期150-156,共7页
作为我国古代刑事法律史上的一项创举,保辜制度以因果关系作为实现刑事和解的动因,来引导行为人积极救助被害人,实现自身的悔过,从而修复被其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纵观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史,保辜制度以其特有的"刑事和解"功能绵... 作为我国古代刑事法律史上的一项创举,保辜制度以因果关系作为实现刑事和解的动因,来引导行为人积极救助被害人,实现自身的悔过,从而修复被其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纵观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史,保辜制度以其特有的"刑事和解"功能绵延两千多年而不衰,然保辜制度的刑事因果关系认定存在诸多局限,随着西方当代刑法理念东渐以及医疗与科技的迅捷发展,保辜制度于清末修律时被立法者废除,但这并不意味着保辜制度自身蕴含的合理成分也被否弃。文中针对保辜制度的因果关系构造予以剖析,并尝试着构建现代借鉴保辜制度"刑事和解"功能的架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辜制度 刑事和解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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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法文化解读:民国时期的宗教与法论略
10
作者 谢冬慧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177-182,共6页
民国时期,宗教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引导、保护和制约。民国历届政府的宪法性文件所代表的官方态度,为民众自由信仰宗教提供了理念基础。为了加强对宗教的管理,民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宗教立法活动,其中最突出的是保护宗教财产的寺庙管理... 民国时期,宗教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引导、保护和制约。民国历届政府的宪法性文件所代表的官方态度,为民众自由信仰宗教提供了理念基础。为了加强对宗教的管理,民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宗教立法活动,其中最突出的是保护宗教财产的寺庙管理条例。实践中,信仰自由的宪法理念与保护宗教的基本法规均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依法管理宗教成为民国时期宗教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推动着中国社会宗教法律文化的发展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宗教 信仰自由 财产保护 立法管理
原文传递
平政院评事、肃政史选任及履历考论 被引量:4
11
作者 胡译之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6年第2期189-198,共10页
平政院、肃政厅官员的选任问题,在现有研究中尚未进行详尽的探讨。在实践中,评事和肃政史的密荐,并非严格按照《平政院编制令》执行。早期评事的甄选主要考察其教育背景和司法职经历,以确保其专业性;对于肃政史,则看重其出身和声望。平... 平政院、肃政厅官员的选任问题,在现有研究中尚未进行详尽的探讨。在实践中,评事和肃政史的密荐,并非严格按照《平政院编制令》执行。早期评事的甄选主要考察其教育背景和司法职经历,以确保其专业性;对于肃政史,则看重其出身和声望。平政院后期地位下降,评事中人才流失,专业性大不如前,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密荐制度导致平政院官员中因人脉而形成地缘群体,评事、肃政史与保荐人之间的人际关系网络,既可能影响到肃政厅的公正严明,也可能影响到平政院在行政审判的中立性。而密荐制度的弊端,归根结底是因为制度设计者对平政院的性质和功能在认识上的偏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政院 评事 肃政厅 肃政史 密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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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模式分析论纲——兼谈法律文化的传统与现代性问题 被引量:1
12
作者 栾爽 《政法论丛》 2001年第1期51-54,共4页
本文从权力———权利关系架构、异质文化影响、价值目标取向、出发点、法律规定、价值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诸个角度对南京临时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制模式进行分析 ,着重探讨其对待传统法律文化的态度与实践 。
关键词 法律文化 法制现代化 南京临时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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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权法制建设及其特点 被引量:1
13
作者 宋四辈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0年第6期23-27,共5页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权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人权法制的前身和渊源 ,其肇始于大革命时期 ,初创于工农民主政权 ,完备于抗日民主政权 ,经过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过渡而推向全国。其具有立法的专门性、主体的平等性、范围的广泛性...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权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人权法制的前身和渊源 ,其肇始于大革命时期 ,初创于工农民主政权 ,完备于抗日民主政权 ,经过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过渡而推向全国。其具有立法的专门性、主体的平等性、范围的广泛性、生存权的首要性、切实的保障性等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民主主义革命 人权法制建设 人权 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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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期新疆缓设审检两厅探析 被引量:2
14
作者 伏阳 《西域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37-41,共5页
民国政府推进司法改革,要求各省设立审检两厅,但是新疆在此问题上却一直踟躇不前。缓设审检两厅,对新疆近代司法实践和法制变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对民国前期新疆缓设审检两厅的背景、过程及影响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 民国前期 新疆 审检两厅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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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先生之民权主义法制思想
15
作者 陈光中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2期86-89,共4页
孙中山先生之民权主义法制思想陈光中(原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中山先生是中近代史上伟大的民主革命家和思想家,他所创建的三民主义学说,不仅是当时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在中华民族精神文明发展史上占有辉煌灿... 孙中山先生之民权主义法制思想陈光中(原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中山先生是中近代史上伟大的民主革命家和思想家,他所创建的三民主义学说,不仅是当时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在中华民族精神文明发展史上占有辉煌灿烂的一页。本文仅就孙中山先生的民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权主义 孙中山 南京临时政府 三权分立 辛亥革命 五权分立 权能区分 法制思想 男女平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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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犯罪生态法益的追问及反思 被引量:8
16
作者 程兰兰 《理论视野》 CSSCI 2018年第3期54-58,74,共6页
环境犯罪法益定位泛秩序化、公共政策化倾向将导致立法走向象征主义、司法走向工具主义的歧途。非人类中心主义下的生态法益论自带虚无主义特质,维护环保秩序的公共政策不宜作为环境刑法构造的外在参数。生态法益界限不明将消融公民和... 环境犯罪法益定位泛秩序化、公共政策化倾向将导致立法走向象征主义、司法走向工具主义的歧途。非人类中心主义下的生态法益论自带虚无主义特质,维护环保秩序的公共政策不宜作为环境刑法构造的外在参数。生态法益界限不明将消融公民和国家的界限,构建社会上公共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上的公共利益—刑法上的环境公共法益之递进关系,有助于在环境刑法的开放性与安定性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犯罪 生态中心论 法益 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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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治藏法律研究简述 被引量:1
17
作者 刘琳琳 王立艳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5期74-76,共3页
关键词 民国时期 西藏 中国 国家主权 宗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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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法制建设 被引量:2
18
作者 许克江 马烈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1期72-75,共4页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 ,国家在清朝法律的基础上 ,进行了法制建设 ,使法律初步符合共和国体和现代法治原则。宪法、刑法、民法及一系列的法令条例构成相对完善的资本主义法律体系 ,推动了中国法制现代化 ;同时 ,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法律 ,创...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 ,国家在清朝法律的基础上 ,进行了法制建设 ,使法律初步符合共和国体和现代法治原则。宪法、刑法、民法及一系列的法令条例构成相对完善的资本主义法律体系 ,推动了中国法制现代化 ;同时 ,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法律 ,创设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京政府时期 法制建设 现代化 民国 中国 宪法 刑法 民法 《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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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冤狱赔偿运动
19
作者 张建华 《党史研究资料》 2003年第3期20-28,共9页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 冤狱赔偿 促法运动 中华民国律师协会 人权保障 宪政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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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协调下的南京国民政府《劳资争议处理法》
20
作者 衡芳珍 《天中学刊》 2012年第5期19-22,共4页
大革命后期,工人运动急剧发展,出现了一些过激现象。广东革命政府出于安定革命后方秩序的目的,颁布了《劳工仲裁会条例》和《国民政府组织解决雇主争执仲裁会条例》,开始国民政府的劳资争议立法。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以民生主义为指针,... 大革命后期,工人运动急剧发展,出现了一些过激现象。广东革命政府出于安定革命后方秩序的目的,颁布了《劳工仲裁会条例》和《国民政府组织解决雇主争执仲裁会条例》,开始国民政府的劳资争议立法。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以民生主义为指针,以劳资协调为原则制定颁布了《劳资争议处理法》并进行了两次修正,仲裁制度经历了强制仲裁到任意仲裁再到强制仲裁的轮回。国民政府的劳资争议立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安定了生产秩序,但并没有能够很好地处理劳资争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 《劳资争议处理法》 劳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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