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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创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条的规范解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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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132-138,共7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我国适应犯罪形势、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该条文实质上规定了附条件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通过可反驳地推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我国适应犯罪形势、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该条文实质上规定了附条件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通过可反驳地推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具备责任能力,实现对案件的个别化审查。对这一规定展开规范解读时应当注意:“情节恶劣”是定罪情节;“特别残忍手段”“重伤”和“严重残疾”作为入罪条件时,应当同时具备;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遵循客观义务要求予以核准追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修正案(十一)》 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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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财型虚假诉讼中的法官角色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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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科学.经济.社会》 2020年第1期81-88,共8页
侵财型虚假诉讼是诉讼诈骗与虚假诉讼的交叉部分,因立法和司法解释规定而具有了相对明确的罪状特征和司法适用准则,但在刑法定性问题上面临与诉讼诈骗相似的理论困境:如何从"被骗"和"自愿处分"两大行为构成要素论... 侵财型虚假诉讼是诉讼诈骗与虚假诉讼的交叉部分,因立法和司法解释规定而具有了相对明确的罪状特征和司法适用准则,但在刑法定性问题上面临与诉讼诈骗相似的理论困境:如何从"被骗"和"自愿处分"两大行为构成要素论证该类行为与诈骗罪具有形式符合性。以法官角色为视角,是虚假诉讼犯罪的特殊性使然,也为解决上述困境提供答案:被骗者是法官;法院具有财产处分权、居于财产处分人地位。这两大要素也是三角关系得以开展的关键环节,对于罪与罪的区分具有重要意义。在肯定法官裁判行为合法性的同时,要警惕权力被滥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财型虚假诉讼 诉讼诈骗 三角诈骗 法官 财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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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清生平与著述综览——兼述其地方自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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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朝阳法律评论》 2015年第2期21-44,共24页
胡长清一生经历丰富,为学为官,成绩斐然。作为学者,他笔耕不辍,著作等身;作为官员,他体恤民情,坚守立场。他关于地方自治的多部著作,在展示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制状况和不同政治主张的同时,也体现了其作为地方行政官员的勤勉与睿智。
关键词 胡长清 实验县 地方自治
原文传递
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应然处理——对刑罚执行既定力之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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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研究生法学》 2014年第6期101-108,共8页
各国家和地区对于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存在多种立法模式,理论界对此也不乏讨论。从维护刑罚执行的既定力、促进罪犯再社会化的立场和目的出发,在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前提下,在假释期间即发现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 各国家和地区对于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存在多种立法模式,理论界对此也不乏讨论。从维护刑罚执行的既定力、促进罪犯再社会化的立场和目的出发,在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前提下,在假释期间即发现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一律撤销假释,若在假释考验期满之后才发现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犯有新罪,则应有所区分:对于故意犯罪应当撤销假释,对于过失犯罪可以撤销假释,并且对假释考验期满之后是否撤销假释的时效期限进行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释撤销 刑罚执行既定力 刑罚目的 再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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