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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理念 被引量: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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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青山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42-51,共10页
秉承了大陆法系传统,从"无法无天"时代一路走来的中国,曾几何时,由对法的渴求、向往,演化为法的形式崇拜:似乎法即法条、立法,"形式正义"、"法律真实"至上而置实质正义、客观真实于不顾,将公法与私法、... 秉承了大陆法系传统,从"无法无天"时代一路走来的中国,曾几何时,由对法的渴求、向往,演化为法的形式崇拜:似乎法即法条、立法,"形式正义"、"法律真实"至上而置实质正义、客观真实于不顾,将公法与私法、民事与行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截然对立,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 法理学 经济法理念 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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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民营化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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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竹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79-86,共8页
公用事业民营化是解决当前我国公用事业存在的种种弊端的有效途径之一。公用事业的民营化与竞争机制的引进相辅相成。公用事业的民营化进程需要较为宏观的法律制度安排,规范的公用事业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范的... 公用事业民营化是解决当前我国公用事业存在的种种弊端的有效途径之一。公用事业的民营化与竞争机制的引进相辅相成。公用事业的民营化进程需要较为宏观的法律制度安排,规范的公用事业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范的特许经营和项目承包合同竞争市场。同时,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民营化的多种制度安排;改革和完善公用事业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用事业 民营化 竞争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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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义务、道德责任及其他 被引量: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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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竹 冯辉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39-51,共13页
公司社会责任本质上是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对公司的客观要求,是指企业应当守法、"做好自己"及在此基础上对利益相关各方和社会自愿承担道德义务。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的关键在于强化企业的守法责任,对其"做好自己"和... 公司社会责任本质上是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对公司的客观要求,是指企业应当守法、"做好自己"及在此基础上对利益相关各方和社会自愿承担道德义务。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的关键在于强化企业的守法责任,对其"做好自己"和道德责任,则应通过提倡、鼓励和引导来实现。可行的具体途径包括:完善与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司法的力度;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参与有关社会责任的国际性活动,等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社会责任 CSR 企业 社会责任 守法责任 “做好自己” 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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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研究——兼论问责制在中国经济法中的地位 被引量: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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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辉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2-9,共8页
"问责制"是一种超越"违法责任"的责任机制,代表着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责任"作为一种系统性的制度结构所具有的整合和调节功能。"问责制"的要义在于每一个扮演一定角色的社会成员都承担相应的... "问责制"是一种超越"违法责任"的责任机制,代表着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责任"作为一种系统性的制度结构所具有的整合和调节功能。"问责制"的要义在于每一个扮演一定角色的社会成员都承担相应的义务和权责,并加以常规化的督促,若有违背或落空则必当追究,不允许"脱法"。"问责制"是《法国民法典》确立的过失责任的高级发展,并经由社会契约和公共选择理论的深化而获得了普适性意义。"问责制"的制度结构由角色承担、说明回应和违法责任的三段式构成。在政府对经济的调控监管、国有财产管理经营等诸多领域,问责制对中国经济法的制度完善和创新均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问责制 角色承担 说明回应 违法责任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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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刍论 被引量: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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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峰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6期9-14,共6页
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忍辱负重地为经济的运行、发展和体制改革提供规范和保障,时至今日,亟待从当代中外经济法现象之浩瀚的实践和理论素材中深入探求其规律,发掘其精髓,俾为之正名及建构体系,期待它能在世纪之... 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忍辱负重地为经济的运行、发展和体制改革提供规范和保障,时至今日,亟待从当代中外经济法现象之浩瀚的实践和理论素材中深入探求其规律,发掘其精髓,俾为之正名及建构体系,期待它能在世纪之交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此我们深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基本原则 实质正义 经济法的价值 形式正义 社会效益 社会本位 经济自由 责权利相统一 经济法律关系 平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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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法论纲 被引量: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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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先林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30-39,共10页
本文就我国建立中小企业法的必要性及其基本方面作了论述 ,并结合我国以公有制为主导条件下国有和集体主体投资经营中小企业不能自发追求经济合理化的实际 ,认为我国中小企业法除了对中小企业进行保护和扶持外 。
关键词 中国 中小企业法 产业政策法 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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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分权、法治的宏观调控 被引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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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竹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58-168,共11页
对“宏观调控”概念的界定,决定了宏观调控法制建构的差异。宏观调控应当遵循“分权”和“法治”的基本原则。中央政府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分权制衡和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调控权的合理划分,是有效分权的基本条件。宏观调控必须... 对“宏观调控”概念的界定,决定了宏观调控法制建构的差异。宏观调控应当遵循“分权”和“法治”的基本原则。中央政府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分权制衡和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调控权的合理划分,是有效分权的基本条件。宏观调控必须法治化,但是通过具体立法“固定规则”是不可行的,关键是对宏观调控主体适当赋权,由其根据形势和调控目标“相机抉择”或自由裁量,并将其纳入问责体系,凡宏观调控决策或行为超出合理专业判断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人就应在民主和法治的框架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宏观调控 分权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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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市民社会和民商法到经济国家和经济法的时代跨越 被引量: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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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岳琴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5期29-40,共12页
两位作者对令人兴奋的“市民社会”理念和追求作了冷峻的剖析 ,阐述了其概念、特质、作用及其与国家和民商法、经济法的关系。文章认为 ,市民社会作为特定概念 ,以其自由民主文明的价值追求 ,对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人... 两位作者对令人兴奋的“市民社会”理念和追求作了冷峻的剖析 ,阐述了其概念、特质、作用及其与国家和民商法、经济法的关系。文章认为 ,市民社会作为特定概念 ,以其自由民主文明的价值追求 ,对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人类迄今从未有过市民社会 ,历史和现实决定了“市民社会”不可能是“全体公民”的社会 ;在社会化和全球化时代 ,“市民社会”本能地抗拒国家与社会握手言和并开展深度合作 ,反对国家承担协调、管理经济 ,提供公共产品及参与各种经济活动的职能 ,也颇不合宜 ,有违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市民社会”的终结就是经济国家、经济法的兴起 ,从民商法到经济法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跨越。经济法是现代民商法存在的必要条件 ,它以维护整体平衡和自由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己任 ,确保民商法得以对社会成员在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环境下自在、自为的活动进行调整 ,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民社会 民商法 中国 经济国家 经济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经济秩序 外国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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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与行业立法、反垄断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之比较研究及立法建议 被引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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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竹 《政法论丛》 2005年第4期48-54,共7页
如何处理《反垄断法》与行业性规制立法、反垄断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是《反垄断法》起草中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参照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立法及在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理解《反垄断法》和行业立法在反垄断规制问题... 如何处理《反垄断法》与行业性规制立法、反垄断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是《反垄断法》起草中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参照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立法及在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理解《反垄断法》和行业立法在反垄断规制问题上的“一般法”和“特殊法”关系的基本原则,及合理配置反垄断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管辖权的具体思路,并在上述分析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行业立法 反垄断机构 监管机构 权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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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法 被引量:58
10
作者 陈岳琴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91-104,共14页
本文按照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对诸多涵义和意义迥异的“商”法概念做了澄清,认为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商”与工以至农、金融。教科文卫间的行业壁垒消失,法对于泛商化社会条件的反应就是民商合一,同时由国家保障公共产品供应、维护经济... 本文按照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对诸多涵义和意义迥异的“商”法概念做了澄清,认为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商”与工以至农、金融。教科文卫间的行业壁垒消失,法对于泛商化社会条件的反应就是民商合一,同时由国家保障公共产品供应、维护经济协调运行和发展的需要所决定,“商”还冲出民或私的领域,成为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文章指出,由于英美法向来不拘公私、民商之分,有包容行政、“民、行(政)”不分的真正的“大民事”,所以其“经济法”实在很发达,没有“经济法”而不需要经济法,Business law也不是什么商法。大陆法系的商法则已在公、私冲突和交融之中寿终正寝,需要由“经济法”来协调和融合公与私,以免公、私理念和制度在对立冲突中两败俱伤。因此,商法并非实际的法部门和法现象,但不妨在一般私法或不严格的意义上使用“民商法”或“商法”的提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法 商人法 民(商)法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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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异化与异化的合同——关于经济合同的重新定位 被引量:47
11
作者 邓峰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38-51,共14页
合同的异化与异化的合同——关于经济合同的重新定位史际春邓峰引言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经济活动主体的意思自主和自由得到发扬光大,法学界、经济界乃至整个社会,都为契约自由和自由企业精神的弘扬而兴奋不已。在... 合同的异化与异化的合同——关于经济合同的重新定位史际春邓峰引言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经济活动主体的意思自主和自由得到发扬光大,法学界、经济界乃至整个社会,都为契约自由和自由企业精神的弘扬而兴奋不已。在此大环境下,为了完善法治、统一法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合同法 意思自治 契约自由 普遍意志 合同制度 民事合同 当事人 法律调整 异化 行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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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引入竞争机制与“反垄断法” 被引量:38
12
作者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59-65,共7页
十余年来,社会上反垄断的情绪高涨,《反垄断法》呼之欲出。笔者注意到,这股情绪主要是针对电信、邮政、铁路运输和其他如公共交通、电力等所谓垄断性行业的,而对各别厂商或行业协会(甚至政府)搞价格同盟或其他卡特尔、生产商(如汽... 十余年来,社会上反垄断的情绪高涨,《反垄断法》呼之欲出。笔者注意到,这股情绪主要是针对电信、邮政、铁路运输和其他如公共交通、电力等所谓垄断性行业的,而对各别厂商或行业协会(甚至政府)搞价格同盟或其他卡特尔、生产商(如汽车制造商)纵向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用事业 价格同盟 垄断性行业 汽车制造商 生产商 厂商 邮政 《反垄断法》 直接损害 限制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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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公用事业垄断若干问题研究——以电信业和电力业的改革为例 被引量:37
13
作者 肖竹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57-65,共9页
反公用事业垄断与公用事业引进竞争机制、民营化及其政府规制改革等问题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反公用事业垄断的成功需要这些体制改革的支持。公用事业企业的滥用优势地位、横向卡特尔和反竞争性结合等垄断行为都需要凭借反垄断法政策性... 反公用事业垄断与公用事业引进竞争机制、民营化及其政府规制改革等问题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反公用事业垄断的成功需要这些体制改革的支持。公用事业企业的滥用优势地位、横向卡特尔和反竞争性结合等垄断行为都需要凭借反垄断法政策性、灵活性的特点和反垄断法执法机关的公正、自由裁量及其与公用事业监管机构的良性配合,才能得到有效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信业 电力业 反垄断法 公用事业 民营化 政府规制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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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政策:经验与文本的交织进化 被引量:52
14
作者 赵忠龙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04-112,共9页
竞争政策是国家制订、贯彻经济政策和反垄断法实施中面临的一个基础命题。在竞争政策系统中,总是存在剩余立法权和剩余执法权。这一方面要求政策执掌者勤勉、忠信、合理地善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能力和权力,另一方面要求将其权力纳入可问责... 竞争政策是国家制订、贯彻经济政策和反垄断法实施中面临的一个基础命题。在竞争政策系统中,总是存在剩余立法权和剩余执法权。这一方面要求政策执掌者勤勉、忠信、合理地善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能力和权力,另一方面要求将其权力纳入可问责的法治轨道中去。竞争法的文本交织于竞争政策的动态经验,不仅构成政府调控、监管经济的实践理性,而且反映出我国国家战略发展进程中国家治理模式的变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法 竞争政策 经济政策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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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利性 被引量:51
15
作者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13,175,共13页
企业营利性的标志是投资者暨股东依法得获取资本的收益。知微见著,这一法律概念与资本有着内在关系,也可为国有资本的正当性提供一个旁注。国有资本的价值就在于将资本的利润用于社会目的,为社会福利和公共善治提供物质基础;它只与私人... 企业营利性的标志是投资者暨股东依法得获取资本的收益。知微见著,这一法律概念与资本有着内在关系,也可为国有资本的正当性提供一个旁注。国有资本的价值就在于将资本的利润用于社会目的,为社会福利和公共善治提供物质基础;它只与私人大资本争利,而不与"民"争利。厘清营利性概念的另一重大实践价值,则是以举办者或出资者、股东能否取利为标准,原则上可由某社会事业的举办者选择非营利或营利性经营方式、以及选择是否采取公司组织形式,并允许非营利组织以赢利方式从事章程设定的活动,以使其可持续发展,改善经营和治理,推动慈善、教科文卫体、传播、环保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利性 资本 私人资本 国有资本 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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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 被引量:30
16
作者 邓峰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4期12-19,共8页
现代国家广泛参与经济生活 ,并将权力的、公共的意志通过合同的形式加以实现 ,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或政府商事合同的本质和要义之所在。本文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及其特征着手 ,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以比... 现代国家广泛参与经济生活 ,并将权力的、公共的意志通过合同的形式加以实现 ,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或政府商事合同的本质和要义之所在。本文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及其特征着手 ,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以比较的方式 ,对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就我国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作者希望能够以此为中心和起点 ,在新形势下重建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政府采购法 (民间建议草案 )》 ,则可供实际部门立法和学者研究时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商事合同 经济合同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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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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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子蛟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73-78,共6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正抓紧制订《反垄断法》,以求超越微观交易层面对市场关系及竞争秩序加以法律调整。国外的反垄断法都有适用除外制度,即基于社会整体利益,在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中允许垄断组织和垄断行为存在,中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正抓紧制订《反垄断法》,以求超越微观交易层面对市场关系及竞争秩序加以法律调整。国外的反垄断法都有适用除外制度,即基于社会整体利益,在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中允许垄断组织和垄断行为存在,中国的立法也不能例外。适用除外制度与反垄断法看似背道而驰,实际上二者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适用除外制度贯彻了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公平兼顾效率的价值理念,存在着经济学、法学、道德和政策的基础。本文就此作一分析评论,并借鉴国外的做法和理论,以供立法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适用除外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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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被引量:29
18
作者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6,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多年磨一剑(从国务院1987年成立反垄断法规起草小组、草拟《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暂行条例草案》起为20年,自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垄断法》列入立法规划为13年),于2007年8月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多年磨一剑(从国务院1987年成立反垄断法规起草小组、草拟《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暂行条例草案》起为20年,自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垄断法》列入立法规划为13年),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的颁行,是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暨中国经济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意义深远。为准确把握我国《反垄断法》的特点、价值追求与颁行意义、作用,厘清《反垄断法》与产业政策、行业监管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本刊特约请国内有关反垄断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经济法治建设 市场公平竞争 经济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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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政法是经济法的“龙头法” 被引量:40
19
作者 宋槿篱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72-177,共6页
关于经济法的"龙头法",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不是无关紧要的借喻,它关系到政府在经济中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因而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值得反思和探讨。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反映的情况看,所谓反垄断法是经济法"... 关于经济法的"龙头法",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不是无关紧要的借喻,它关系到政府在经济中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因而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值得反思和探讨。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反映的情况看,所谓反垄断法是经济法"龙头法"和"经济宪法"的命题其实不能成立。反垄断法的作用是维护、弘扬市场机制,而市场"劣汰"、力所不能、周期和失控等弊端,需由财政法统领以实现经济的整体布局和统筹协调发展。相对于规划和产业政策法,财政法对经济的调控和主导具有直接、全面及整体性,也最具刚性和力度,而且它是经济法与宪政的衔接,本身即具有宪政暨"经济宪法"的性质。因此,无论中外,财政法都是经济法的"龙头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 龙头法 经济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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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治思考 被引量:34
20
作者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0-16,共7页
政府是由人民或社会所产生,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公共机构。市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民主和法治的发展,使得政府因循人民的利益和诉求代表社会暨市场成为可能。不可能也无法用法条来界定政府和市场各自的具体边界。凡市场无法或不能有效调节... 政府是由人民或社会所产生,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公共机构。市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民主和法治的发展,使得政府因循人民的利益和诉求代表社会暨市场成为可能。不可能也无法用法条来界定政府和市场各自的具体边界。凡市场无法或不能有效调节的、社会无法或不能有效自治的,人民就要求政府积极作为以利社会整体利益和民众福祉,这只能在宪法和民主法治的动态运行中加以实现。就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而言,在社会化和法治条件下,强调自由、自治与强化规制是并行不悖的,政府对企业暨市场的管理或规制应当在去武断和野蛮化中不断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与市场 政府与企业 市场经济法治 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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