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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争中立政策的引入及实施 被引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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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07-117,共11页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融入多边区域性自由贸易市场的现实需求决定了我国应当引入竞争中立政策,但这也会因此面临政策定位失误而落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陷阱和经济阶段性波动的潜在风险。对此,我国引入并实施竞争中立政策必...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融入多边区域性自由贸易市场的现实需求决定了我国应当引入竞争中立政策,但这也会因此面临政策定位失误而落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陷阱和经济阶段性波动的潜在风险。对此,我国引入并实施竞争中立政策必须首先定位准确,即其应当围绕政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主旨展开。除了非市场化领域的政府管理、外商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与引入竞争的非对称性扶持外,竞争中立政策要求政府在干预市场过程中必须遵守交易机会中立、经营负担中立、投资回报中立三大行为准则。我国应当通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竞争倡导等路径贯彻竞争中立政策,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对外输送"模式推进竞争中立政策的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干预 公平竞争 资源配置 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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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反垄断法》框架下维持转售价格的违法认定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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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91-101,共11页
若仅依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对维持转售价格采用本身违法原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将面临着普遍性违法和选择性执法的困境。若依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三条第二款采用合理原则,虽然此举可以避免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所出现的问题,但是... 若仅依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对维持转售价格采用本身违法原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将面临着普遍性违法和选择性执法的困境。若依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三条第二款采用合理原则,虽然此举可以避免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所出现的问题,但是它的法律依据可能存有重大缺陷。虽然《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的豁免制度在理论上不失成为解决在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时所出现问题的上策,但是这种做法亦存在执法资源难以支撑和执法意愿难以保证问题。因微观上部分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适用原则上出现重大分野,我国司法审判系统在处理此类的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宏观上面临着陷入"不是出现司法审判的人格分裂问题,就是出现司法替代行政执法的问题"的困境。解困的长久之计是修改《反垄断法》有关垄断协议的规定,在明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条款为概念性条款的前提下对纵向垄断协议在立法上明确采用合理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维持转售价格 本身违法原则 合理原则 豁免制度 适法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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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优待的反垄断规制问题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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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87-97,共11页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2020年发布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直接将自我优待与掠夺性定价、排他性交易列为平台进行市场力量传导的手段,这种做法缺乏必要的科学性。范畴的不明确和可能涉嫌的垄断行为主要类型客观决定了无法对自我优待直接...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2020年发布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直接将自我优待与掠夺性定价、排他性交易列为平台进行市场力量传导的手段,这种做法缺乏必要的科学性。范畴的不明确和可能涉嫌的垄断行为主要类型客观决定了无法对自我优待直接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进行定性。要认定自我优待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就必须按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构成要件进行规范分析。在构成要件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存在三要件和四要件两种潜在的选择。根据以往经验来看,大型以上的互联网平台采取一些特定举措确实会影响到市场公平竞争,应当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关注的重点。但是因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认定往往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所以有必要对自我优待的竞争合规作出进一步的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我优待 竞争规制 本身违法原则 合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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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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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竞争政策研究》 2017年第2期33-44,共12页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出台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这标志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国开始建立,但是它在客观上还存在很多有待于完善的地方。应当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化在体系上的要求来进行深...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出台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这标志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国开始建立,但是它在客观上还存在很多有待于完善的地方。应当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化在体系上的要求来进行深化发展,促进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科学健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平竞争审查 历史意义 现实问题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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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的激励机制研究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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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95-104,共10页
由于缺少必要的专项财政激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地方实施在整体上进展非常缓慢。根据管理学的激励理论和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除了应当将市场环境的有效改善作为重要的事项纳入地方领导的政绩考核以外,我们还应当特别为此建立专项的激... 由于缺少必要的专项财政激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地方实施在整体上进展非常缓慢。根据管理学的激励理论和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除了应当将市场环境的有效改善作为重要的事项纳入地方领导的政绩考核以外,我们还应当特别为此建立专项的激励机制。澳大利亚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通过特地向各州和领地发放竞争报偿的方式,成功地推进了竞争中立政策的经济改革。我国可以合理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由国务院设立公平竞争审查的专项奖励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积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省份进行奖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平竞争审查 地方财政波动 专项奖励资金 财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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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性禁止维持转售价格的立法错误及其解决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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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51-160,F0003,共11页
针对消费需求的市场供给所发生的竞争环节首先产生于品牌供货商之间,维持转售价格可以促使经销商帮助品牌供货商快速进入市场。这表明维持转售价格能够从根本上促进品牌边际间的市场竞争。以限制或者排除品牌内部市场竞争作为立法禁止... 针对消费需求的市场供给所发生的竞争环节首先产生于品牌供货商之间,维持转售价格可以促使经销商帮助品牌供货商快速进入市场。这表明维持转售价格能够从根本上促进品牌边际间的市场竞争。以限制或者排除品牌内部市场竞争作为立法禁止维持转售价格理由的"垄断说"显得一叶障目。虽然维持转售价格客观上可能成为品牌供货商或者经销商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手段,但是在维持转售价格本身能够有效促进品牌边际间的市场竞争和法律已对横向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作出规制情况下,以此作为立法禁止维持转售价格理由的"手段说"显得因噎废食。除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情形外,经销协议的合意生成排除了维持转售价格的单方行为,仅以履约或者追责所呈现的片面性限制损害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作为立法禁止维持转售价格的理由,属于断章取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维持转售价格 纵向垄断协议 立法错误 合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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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研究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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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70-79,共10页
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不仅是竞争执法机构的责任,政策制定部门、审批监督组织都负有相应义务。这些不同类型的责任主体可以通过竞争合规模式、审批监督模式、竞争执法模式、竞争倡导模式各自开展对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但无论在何种模式下... 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不仅是竞争执法机构的责任,政策制定部门、审批监督组织都负有相应义务。这些不同类型的责任主体可以通过竞争合规模式、审批监督模式、竞争执法模式、竞争倡导模式各自开展对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但无论在何种模式下,相应责任主体原则上都应当按照"简易评估→普通评估→特别评估"的基本流程进行操作。在针对竞争评估的宏观架构上,可以根据对应的精确度要求选用定性为主的"清单对照排除法"或者定量为主的PSCP范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业政策 竞争评估 市场经济 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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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垄断协议行为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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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41-150,共10页
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规制已不适应现实需求,其在垄断协议定义上存在涵盖过宽问题,应当将其严格限定在实质性排除、限制竞争的范围内;其在垄断协议的分类上存在划分过于简单化问题,应当在目前所作的分类基础上引入一个兜底条款... 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规制已不适应现实需求,其在垄断协议定义上存在涵盖过宽问题,应当将其严格限定在实质性排除、限制竞争的范围内;其在垄断协议的分类上存在划分过于简单化问题,应当在目前所作的分类基础上引入一个兜底条款;其在垄断协议的规制原则上存在意思表达不明问题,应当对自身所持的态度作出精确阐述;其在维持转售价格的规制上存在因噎废食问题,应当将重点放在其被滥用情形的防治上;其在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上存在应对机制不全问题,应当通过科学的安排对相应情形加以补充并作出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 维持转售价格 法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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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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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31-43,共13页
过去十余年的反垄断执法实践充分表明,反垄断法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在经营者集中的法定范畴、审查范围、审查标准、附加条件、执法公开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立法问题。这在客观上已经直接影响我国经营者集中的竞争审查以及企业并购交易... 过去十余年的反垄断执法实践充分表明,反垄断法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在经营者集中的法定范畴、审查范围、审查标准、附加条件、执法公开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立法问题。这在客观上已经直接影响我国经营者集中的竞争审查以及企业并购交易的有效开展,因此应当根据我国已经积累的成熟经验并合理借鉴他国的科学做法及时采取措施完善我国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经营者集中 竞争审查 事前控制 竞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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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中立政策走向国际化的美国负面元素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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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22-30,共9页
竞争中立政策最早发源于澳大利亚的国内经济改革,经过美国的大力传播,目前已经走向国际化。遏制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制定新的国际贸易规则是美国力推竞争中立政策的主要动因,这使得美国在传播澳大利亚的竞争中立政策过程中客观存在不少... 竞争中立政策最早发源于澳大利亚的国内经济改革,经过美国的大力传播,目前已经走向国际化。遏制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制定新的国际贸易规则是美国力推竞争中立政策的主要动因,这使得美国在传播澳大利亚的竞争中立政策过程中客观存在不少断章取义之举,极易误导人们以为竞争中立针对国企与私企之间竞争、竞争中立排除政府任何非中立干预。美国副国务卿罗伯特D·霍马茨甚至在国际场合发表谬论,意指竞争中立排斥政府干预和国企导致现行规则不足。因此,我们必须理性地审视国际社会当前流荡的竞争中立政策并辨证地作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中立政策 政府干预 公平竞争理念 贸易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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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研究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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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9-42,共14页
建设法治政府特别是治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尤其是产业政策的公平竞争性审查,要求政府必须加强针对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与市场耦合。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建设应当通过责任威慑、名利... 建设法治政府特别是治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尤其是产业政策的公平竞争性审查,要求政府必须加强针对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与市场耦合。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建设应当通过责任威慑、名利激励、技能帮扶和社会督促这些路径共同推进,它们分别是基于违法成本理论、行政激励理论、竞争倡导理论和信息公开理论的应用设计。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建设应当采取实质审查加合理原则的标准,政府干预的合法性尺度设置必须兼具内容合理,政府干预的合理性边界划定应当以弥补市场失灵为限。竞争评估是行政行为竞争合规的工作重点及难点所在,除了操作流程外,在相关市场的界定、竞争影响的考察与合理程度的分析方面,很多内容都需要进行全新系统化制度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干预 市场影响 资源配置 竞争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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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国际比较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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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145-149,共5页
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维度、权衡因素方面呈现出高度的趋同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充分表明了相关市场界定的相对客观性。我国应当深入地借鉴先发国家和地区在相关方面经验,进一步健全我国相关市场界定制度。
关键词 相关市场 方法 维度 权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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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比较研究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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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75-81,共7页
"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是各国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客观上无法避免出现的施法失误,但二者在市场影响、可补救性、风险概率、集中领域等重要内容上是有所差异的。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q... "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是各国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客观上无法避免出现的施法失误,但二者在市场影响、可补救性、风险概率、集中领域等重要内容上是有所差异的。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消极失误"在市场影响、风险概率上通常都要比"积极失误"大,但是前者的可补救性原则上要比后者高得多;"积极失误"比较容易出现在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适用中,而"消极失误"在横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法律适用中都比较容易出现,技术创新市场、自然垄断行业分别是"积极失误"、"消极失误"发生的重灾区代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法律实施 积极失误 消极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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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的修订路径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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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33-150,共18页
2008年至今的反垄断实践已充分显示出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在调整范畴、行为规范、法律责任、实施体制等方面存在诸多立法问题,并深刻影响到市场竞争规制工作的进一步有序开展。《反垄断法》的修订已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 2008年至今的反垄断实践已充分显示出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在调整范畴、行为规范、法律责任、实施体制等方面存在诸多立法问题,并深刻影响到市场竞争规制工作的进一步有序开展。《反垄断法》的修订已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我国《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修订任务要达到预期目标,必须要重点关注如下问题:立法机关应科学调整规制的垄断行为范畴,有效提高垄断行为基本规范的确定性,系统改进垄断行为法律责任的威慑力,全面优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力配置。在此基础上,立法机关还需要对《反垄断法》对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法律确认、对竞争中立规则的法律反映、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升格等理性的社会呼声作出必要的增量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立法问题 制度完善 修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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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经营者集中控制标准的立法不足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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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北方法学》 2008年第3期78-85,共8页
虽然我国《反垄断法》制定工作长达十三年,但是有关经营者集中控制标准的规定还是存在一些立法问题。基本控制标准的规定缺乏法律规范的必要指引性,给经营者的守法带来了困惑。修正控制标准的规定背离了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这可能影响... 虽然我国《反垄断法》制定工作长达十三年,但是有关经营者集中控制标准的规定还是存在一些立法问题。基本控制标准的规定缺乏法律规范的必要指引性,给经营者的守法带来了困惑。修正控制标准的规定背离了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这可能影响到执法的科学性。经营者集中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具有局限性,它并不能够满足自然垄断行业的特殊需求。这些立法不足需要及时加以弥补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 基本控制标准 修正控制标准 自然垄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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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为规范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15
16
作者 丁茂中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136-146,共11页
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规制范围是比较狭窄的,立法应当在直接将行政性垄断作为垄断行为的法定类型之一的基础上,在行为规范的具体章节中对行政性垄断设立一个兜底性质的规制条款。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规制... 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规制范围是比较狭窄的,立法应当在直接将行政性垄断作为垄断行为的法定类型之一的基础上,在行为规范的具体章节中对行政性垄断设立一个兜底性质的规制条款。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规制能力是非常有限的,立法应当将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要义表述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使用行政权力不合理排除、限制竞争。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规制方法是相对欠缺的,立法应当以涵盖的方式在总则部分直接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性垄断 反垄断法 行为规范 立法不足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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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守正与变革 被引量:8
17
作者 丁茂中 《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79-191,共13页
在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难点,关乎执法效果。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对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地位、维度、方法等争论,认为“相关市场”界定的地位问题:垄断协议案件和经营者集中案件原则上可以不... 在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难点,关乎执法效果。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对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地位、维度、方法等争论,认为“相关市场”界定的地位问题:垄断协议案件和经营者集中案件原则上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原则上需要界定相关市场。“相关市场”界定的维度问题:根据维度的选择必须遵循必要的最近原则,盈利来源、平台类型、注意力等不可作为独立的维度,但是它们应当成为商品维度的重要权衡因素。“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问题:当所涉的具体情形存有可用的价格信息时,应当优先考虑SSNIP测试法;当所涉的具体情形没有可用的价格信息,但所涉的具体情形有关非价格的内容可以进行量化时,应当优先考虑SSNDQ测试法;当所涉的具体情形没有可用的价格信息,而且所涉的具体情形有关非价格的内容难以进行量化时,可考虑一般的定性分析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垄断规制 竞争评估 相关市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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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定位 被引量:14
18
作者 丁茂中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210-224,共15页
从过去十多年中公布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来看,无论是反垄断行政执法,还是反垄断民事审判,均未对此类案件全部进行竞争分析。导致出现这一现象的表面原因是,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具体适用有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条款时存在... 从过去十多年中公布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来看,无论是反垄断行政执法,还是反垄断民事审判,均未对此类案件全部进行竞争分析。导致出现这一现象的表面原因是,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具体适用有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条款时存在视野差异,而根本缘由应当是,这两类机关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所想要施加的特殊义务在严苛程度上存在实质差异。为实现更为理想的规制效果,我们应当将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定位为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特别潜在的竞争审查,这比将这一制度定位为要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原则上不得实施特定经营行为更为科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法律认定差异 义务严苛程度 政府干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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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与QQ事件”凸显我国竞争文化的缺失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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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8-14,共7页
在"360与QQ事件"中,360与QQ先后持续地相互实施了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QQ恼羞成怒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用户同360进行交易,对此我国的竞争执法机构的反应却相对滞后。整个事件深刻地反映出竞争文化在我国的严重缺失。
关键词 360与QQ事件 恶性竞争 竞争法 竞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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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中立政策视野下的政府补贴中立研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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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50-55,共6页
竞争中立政策主要涉及政府干预市场的公平问题,它对政府干预市场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要求所有影响市场竞争的政府行为原则上都必须保持中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融入多边区域性自由贸易市场的现实需求决定了我国应当... 竞争中立政策主要涉及政府干预市场的公平问题,它对政府干预市场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要求所有影响市场竞争的政府行为原则上都必须保持中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融入多边区域性自由贸易市场的现实需求决定了我国应当逐步开始引入竞争中立政策。政府补贴中立是竞争中立政策的重要行为准则之一,它要求政府在干预市场过程中原则上必须在政府补贴上保持中立,包括补贴对象中立、补贴方式中立和补贴标准中立,以确保企业能够在相关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干预 公平竞争 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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