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在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中,警务新模式成为各项改革中涉及的问题,本文从当前新时期警务模式的现状入手,提出目前针对'服务型'警务主要涉及:拒绝'非警务'电话和求助型、建立统一平台型、设立专门部门型、常规型四类,并根据目前的现状,提出了公安改革中要首先确定新型警务模式的服务范围、新型警务模式要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制度化保障、新型警务模式要以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作为保障、新型警务模式要以新科技作为保障,力求省时、省力等六个方面进行进一步思考.
出处
《决策与信息》
2016年第20期173-174,共2页
Decision & Information
基金
2016年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警民通APP'的行政效果评估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