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彻底改变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经营机制不合理和运营低效率的状况,必须对其实行股份制改造。实行股份制,可使企业产权关系明确化和具体化,最终解决“政企不分”问题,可以有效地使用社会资金,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产业结构。实行股份制改造,既要遵循股份制规范化准则,又要认真研究其具体的对策和方案,如:国家对股份制控股以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问题,法入股相互参股和企业经营集团的形成问题,企业股的设置和法入股上市问题,个人股来源、作用及如何限制问题。
出处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1-6,共6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