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虚拟财产由电子数据构成。网络虚拟财产的失窃,实质上是游戏者ID中的电子数据被窃取。该行为性质上属非法侵入、并窃取互连网用户信息的行为。但我国"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保护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的范围仅涉及国家事务、国防、金融证券、尖端科技等特定领域;个人网络信息的保护则属于法律调整的空白。民法理论上对于虚拟财产的地位与是否保护也存在争议。本文围绕全国首例网络财产纠纷案的讨论,对于纠纷的法律属性、举证责任、权利救济以及有关公众个人数据资讯的保护立法完善提出了改进建议。
出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23-127,共5页
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