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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立法应承认流质契约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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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立法禁止流质契约,但笔者认为流质契约是介于一般担保和让与担保之间的一种能够有效地实现担保债权的方式。因此,我国未来的物权立法应承认流质契约。
作者 郑雅方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行政与法》 2003年第7期95-96,共2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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