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典型肺炎简称SARS ,是一种新发传染病 ,现已纳入国家法定传染病管理。在应对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中 ,发现卫生执法工作存在严重不足 :弱化法律上的合法性 ,依托事实上的正当性 ;盲目执法 ,各自为政 ,忽略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引发的深层次问题 ;预防医学未能引起医学界的广泛关注等。对此 ,提出对策如下 :发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行政指导作用 ;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 ,将“必要性”的认定纳入“合法性”当中 ;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加强卫生监督员素质建设 ,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转变监督执法模式 。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4年第2期120-122,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