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应对突发事件,化解社会风险,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突发事件对财政运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即突发性地增加财政支出,减少财政收入,并增加了平衡预算的难度。为此,需要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尽快构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其中,建立应急预算制度应当是财政应急机制的核心环节。应急预算是多档次预算,该预算有特定的收支内容。在编制应急预算时应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应急预算制度应该法制化。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2004年第2期20-23,共4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