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扩大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理论思考 被引量:5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基于《国家赔偿法》的混合法性质,应对现有国家赔偿范围进行扩展,可将立法赔偿、军事赔偿、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的劳动权、受教育权等非人身财产权造成的侵害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作者 何静
出处 《行政论坛》 2004年第2期53-55,共3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 1顾昂然.国家赔偿法制定情况和主要问题[J].中国法学,1995(2):18-25. 被引量:5
  • 2曾繁正等编..西方主要国家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8:475.
  • 3皮纯协,冯军主编..国家赔偿法释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309.
  • 4薛刚凌主编..国家赔偿法教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304.
  • 5皮纯协,冯军主编..国家赔偿法释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307.
  • 6江必新等撰稿,林准,马原.中国现实国家赔偿制度[M]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 被引量:1
  • 7《行政法学研究》编辑部编..国家赔偿法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231.
  • 8王名杨.法国行政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 被引量:1

共引文献4

同被引文献17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