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复仇是所有民族在前法制社会都曾存在的社会现象,是个人或共同体得以生存的必要手段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复仇逐步社会化,并受到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出现政治组织和法律以后,复仇被逐步禁止。具体到复仇与法律的关系,日本学者穗积陈重认为复仇是法律的起源,复仇被法律限制、取代的过程就是私力公权化的过程,也就是法律形成的过程。[1]苏力认为复仇是一种高度分散执行的社会制裁或控制机制。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8年第1期122-139,共18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