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同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有目的性一样,刑罚也具有目的性,即刑事立法者和司法者在适用刑罚时主观追求和选择的目标。刑罚作为实现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本身是无目的可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刑罚的发动者在适用刑罚时,没有其所追求的目标。研究刑罚的目的并且科学地揭示刑罚的目的的内涵,对于建立健全国家的刑罚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中刑法及法律的实施,才能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才能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4年第3X期268-271,共4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