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产业发展重点的选择顺序》一文指出,产业发展重点的选择应同时考虑经济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和带动因素。制约因素不仅包括一国的资源禀赋状况,人均收入水平和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且还包括在过去发展中所逐步形成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而带动因素则应考虑收入弹性基准、生产率上升基准、关联度基准和其他国家的经验。综合这两个方面,我国产业发展重点的选择不能一次完成,而应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农牧渔业和相应的食品加工、电力、铁路和其他运输通信等基础设施,以轻纺工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工业,现有机械工业的技术改造;第二阶段是家用电器、交通设备工业、工业设备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第三阶段是轿车工业、钢铁和化工工业;第四阶段是高技术工业。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1988年第6期153-162,共10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