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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的立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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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并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送审稿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作者 阿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19年第7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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