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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地方立法权须防“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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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5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嘉兴等4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之前,7月份常委会会议决定湖州等5个市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至此,我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拥有地方立法权。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立法法修改的重要内容。11个设区市可以行使立法权。
出处 《浙江人大》 2015年第10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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