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省有21个商品粮基地县(区),它们年产余粮均在五千万斤以上,人均生产粮食980斤以上,这就是:桐庐、镇海(含滨海)、鄞县、余姚、奉化、嘉兴城郊两区、嘉善、平湖、海盐、桐乡、湖州城郊两区、德清、长兴、绍兴、嵊县、诸暨、金华、兰溪、武义、衢县和龙游县。一九八五年宋,二十一个县(区)共有耕地1126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2%,其中粮地921.5万亩,占全省粮地的42%。其粮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82%。这些县自确定为商品粮基地县以来,省府加强了对它们的挟持。如1986年计划由省、县及乡筹集的663.3万元粮食生产综合技术增产措施专项基金,基地县占70.6%;1295.
出处
《浙江经济》
1987年第2期48-50,共3页
Zhejiang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