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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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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卖字,不是书法艺术本体的事,是一种商业活动,但它牵扯到人的观念、艺术创作及创作的环境条件,事情就比单纯的商业活动复杂多了。书法创作,是一种精神劳动创造。既然是劳动,按劳取酬是天经地义的事。卖字始于何时、何人,说不清楚,王羲之书道德经换鹅群。
作者 李刚田
出处 《中国书法》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58-59,共2页 Chinese Calli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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