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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国税……——记蓟县水泥厂依法纳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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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蓟县水泥厂是一个拥有2000多万元固定资产、近千名职工的中型企业。1988年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以来,月月足额按期纳税,至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向国家上缴税款1000多万元,从未出现过偷漏滞欠税现象,被蓟县人民政府命名为'依法纳税先进企业'和'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强化税收意识专人负责办税厂长梁贵云说得好:'企业搞生产,首先应想到纳税。
作者 杨银华
出处 《中国税务》 1993年第11期33-33,共1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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