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慈溪农商行进一步明晰"三会一层"职责权限,使履职行为更加规范有效,同时建立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为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浙江慈溪农商行于2014年12月在原慈溪农合行的基础上改制组建,股本总额100516.8万元。按照"科学高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要求,慈溪农商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了"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行长尽职执行、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使"三会一层"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5年第18期39-40,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