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首次全区矿产资源开发会议,邀请了自治区各盟市及地质队的领导同志参加。在会议上商定:为了尽快开发内蒙的矿产资源,自治区政府设立地方中小地质项目,其计划由自治区计委根据各盟市的需要和地质条件及地质部门力量的可能进行下达,并列入自治区计划内;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地矿部门、盟市(或旗县)各承担1/3;各盟市根据计委下达的项目与有关地质队签订合同,共同组成合资地质项目。
出处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1987年第3期11-12,共2页
Natural Resource Economic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