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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损益计税所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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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以下简称97号文件):(1)企业转让股权的收益,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股权的损失,可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
作者 杨明芹
出处 《电子财会》 2004年第1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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