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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形、音、义(下)(《语文常谈》之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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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同音字可以按意义是否相关分成两类。意义不相关的,像“工、公、弓、公”,“电、店、殿、惦”,例子多得很,不必列举,也没有什么可讨论的。意义相关的同音字可就不同了。它们的意义联系不是偶然的,是跟字音有关的,例如“崖”和“涯”,“亭”和“停”,“方”和“坊”,“椅”和“倚”,“曆”和“歷”。这些字是古时候就同音的。也有古时候只是读音相近,后来变成完全相同的,例如“(?)”和“獲”,“座”和“坐”(古上声)。此外还有从古到今都只是读音相近而不是完全相同的,例如“长、张、帐”,“孔、空、腔”,“叉、权、汊、岔”(后三字同音),“环、圈、圓、旋”,“見、現”,“昭、照”,“劈、闢”,“知、智”,“牵、縴”,“分、份”,“背、揹”。这三类字,光从读音看只有前两类是同音字,但是这三类字都是每组读音相同或者相近,而意义相关的,从语言的角度看都是亲属字。这里边有几个字的字形需要说明一下。
作者 吕叔湘
出处 《语文建设》 1964年第4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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