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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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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①1。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②2,淮、泗之间小国十余③3,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孝公下令国中曰:'昔我穆公④4,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
作者 张国刚
出处 《月读》 2014年第6期35-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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