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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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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实施之后,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纳税情况有无影响,对此,我支行结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际开展了调查。一、法人金融机构'营改增'后税负变化情况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大限度平移了营业税的征管手段。
作者 单桂军
出处 《时代金融》 2016年第30期24-,共1页 Times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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