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的区别出发,归纳出设立共同犯罪的两个目的,一是从严惩处,二是合理分配责任。两个目的之间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制约制衡的,与刑法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两大机能内在统一。探寻共同犯罪的目的,有利于解决共同犯罪作为工具在数额类、聚众类、过失类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分配责任时可能面临的"无解",揭开"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争论背后的真实本质,给共犯理论注入新的生机。
出处
《犯罪研究》
2019年第2期28-34,共7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