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认为专业银行之间不宜业务交叉,因为银行间的竞争与交叉对国家,对企业都是弊多而利少。一、专业银行各自的独立存在,决定了它们不应交叉业务。社会主义专业银行是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由国家决定而设立的。其业务分工是按照社会分工的要求,考虑各自优势的发挥而确定的。如果专业银行间可以竞争,可以交叉业务,就否认了专业银行存在的必要性,其结果必然是工将不工,农亦不农,建也不建,中而不中,都变成了综合性银行,那何必要设立专业银行呢?又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呢?
出处
《武汉金融》
1986年第1期33-,共1页
Wuh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