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我们认为在设备贷款的管理上尚存在以下问题:一、集权太严,责任不清,缺乏灵活性。过去县级行曾有过5万元以下和30万元以下的审批权,现在权利上收,不利于调动基层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影响灵活运用信贷杠杆,搞好大项目的拾遗补缺。此外在管理上责任不清,尤其是“戴帽项目”,基层行既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又权利全无,权责绝然分离。二、附加条件苛刻,不利于全面贯彻效益第一的原则。一是还款时间太短,往往使企业偏离或背离技术改造应达到的要求,影响全面受益,同时也造成基层行“切块”的项目不能上。二是自有资金的束缚。
出处
《武汉金融》
1985年第12期31-,共1页
Wuh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