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应该从“国家占有生产资料”转化为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马克思还从股份公司的发展中找到了完成这种转变的“过渡点”。中国在股份制改革的实践中,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走上了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的这种转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实践和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必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出处
《兵团党校学报》
2003年第6期5-7,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XPCC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