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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辈班禅为九辈达赖请免金瓶掣签藏文奏摺—汉文奏摺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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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瓶掣籖”是十八世纪末清朝管理西藏事务的一件重大政治措施。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为整顿西藏之政务,特制订并颁布了著名的《藏内善后章程》,其中第一条即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的灵童问题。从此确定了黄教蒙藏大活佛转世必经清朝中央政权批准始能生效的制度。 “金瓶掣籖”制度建立后,并未具体实施。可是事过十年之后,适逢八辈达赖死,于是能否执行“金瓶掣籖”制度,便面临着严重考验。这集中表现在掣籖与请免掣籖的斗争上。本文所披露的藏文奏摺,即反映了这一全部过程。 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八辈达赖园寂,首次遇到寻访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理应遵奉《饮定西藏章程》施行“金瓶掣籖,但以七辈班禅额尔德尼为代表的西藏执权者,却请求“变通”金本巴瓶制度。关于此事。
作者 陆莲蒂
出处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1期77-89,共13页 Journal of Xizang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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