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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者喜宴》■摘译(十)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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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 本译文上承摘译(九)。在这部分译文里,分别记载了墀松德赞制订各种习规及法律、建立新的经济措施、九大尚论的出现、“三户养僧制”的确立以及顿渐之诤等。此外,还记载了吐蕃东侵攻陷长安事件。 从这段史料可以看出,墀松德赞在以桑耶寺落成为契机大事发展佛教之后,随即着手于法律的制定,其中突出的是刑事方面的法律,亦即所谓医疗赔偿费及命价赔偿的法律,这些法律明显地维护贵族利益。 在经济措施方面,首次规定吐蕃全体属民每户必需饲养大牲畜四头。并宣布富豪可以放债,等等。
出处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1期56-76,共21页 Journal of Xizang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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