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一直严峻复杂,食品安全法治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消费者餐桌,历经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诸多环节,食品安全保护链条长,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不断发展演变,特别是网络销售渠道和微信等新媒体社交平台的出现,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种,但不能囊括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所有犯罪行为,而且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证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利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本文对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成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建议。
出处
《现代商业》
2015年第22期33-35,共3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