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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大米”事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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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信息公开,将"赏罚"权交于市场或可打破食品监管乏力困局。从年初到现在,数月过去,"米事"仍热。在我看来,这一方面顾因涉案"镉大米"流通广泛,另一方面也说明在经历多次的"毒食品"事件之后,公众逐渐由以前单纯的觉醒呐喊过渡到现在的冷静思考。追究并消除湖南镉大米的污染问题,尚需各界努力。然而。
作者 李文曾 程晨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新产经》 2013年第6期35-35,共1页 New Industri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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