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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官府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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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为保证赋役征发的来源,通过户籍及'五保'制度将民户牢固地控制起来,因而民户的自发迁移乃属非法行为。但在法令特定的范围内,民户可作有条件的迁移,即由官府所组织的合法移民。冻国栋在《唐代有关徙民的限令与官府所组织的移民》(载《河北学刊》1992年第一期)中介绍了这种移民的几种形式。首先是'移狭就宽'。
出处 《文史知识》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123-123,共1页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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