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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代后期支郡刺史的地位——以节度、观察使与支郡刺史的关系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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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地方行政制度,前期为州县两级制,后期则为道、州、县三级制,这是两种不同的行政体制。在这两种地方行政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刺史所受到的冲击是最为激烈的。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唐代藩镇(包括节度使)的研究可谓如火如荼,成果也最为丰富,构成了唐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的主流。但是。
作者 张卫东
出处 《唐史论丛》 2010年第1期79-99,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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