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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在其他医院产生的个人垫付医疗费应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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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日前,我因病到天津市的一家二级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当时医院让我去三级医院做几项专业检查,因此个人垫付了一些诊断费用。我想问一下,这部分垫付的费用该如何报销,需要哪些单据?白永盛白永盛读者:在住院期间因该住院医院条件限制(例如:必须做的检查该院没有设备)而到外院门诊检查的,原则上应由住院医院全额垫付后将费用记入住院费中。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4年第2期58-58,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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