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周易》一席话,几乎将婚姻推上神坛。古人认为,婚姻于家庭、于社会、于伦常皆是头等大事,必须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的结果,便是儿女们自己不能做主,得由家长安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西周开始即是不成文的规矩。到了唐朝,更是成为了板上钉钉的法律条文。而唐诗中诸如"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之类的道德教谕,更是在为这条法律呐喊助威。
出处
《天津政协公报》
2014年第7期54-54,共1页
CPPCC Tianjin Municipal Committe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