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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文本:清末苏州法官的一份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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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年前,笔者收藏了一份江苏省城审判厅的民事判词副本,显然是本案诉讼当事人家流散出来的。江苏省城审判厅是在清末司法改革中于宣统二年十一月即公元1910年12月在苏州设立的,一年后大清灭亡,民国成立,大清在苏州的审判机构只存世一年光景,因此它显得格外珍贵。这份判词是用毛笔书写在宣纸上,书端有红笔批示,书尾押有大红印鉴,它既是法史遗珍,也堪称一幅书法佳作,因此请人将它裱托了一番。
作者 谭金土
出处 《苏州杂志》 2015年第4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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