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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财产性收入升值空间 加快农牧民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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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农牧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积累更多资产,对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2000年以来,赤峰市农牧民财产性收入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来自房屋、土地、资金方面的收入全面增长,但目前农牧民的财产性收入尚存在总量偏小、发展不平衡、收入渠道狭窄、土地财富效应未能充分显现等问题。一、财产性收入的发展历程所谓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车辆。
作者 李峰
出处 《松州学刊》 2015年第1期34-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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