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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常识教学大纲》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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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暑假开始,在中学开设《法律常识》课,这是正确的决定。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他们的成长,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的兴衰。今天的青少年在“十年浩劫”时期,头脑里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法,成了法盲。我们今天要以法治国,就必须教育青少年了解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懂得什么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认识到守法是一个公民的义务,使他们从小具有守法的观念。《大纲》所选的教材能够达到上述要求,是编得比较好的。
作者 廖业中
机构地区 桂林九中
出处 《思想政治课教学》 1981年第5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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